“关于五格剖象法外格确定之探讨”

摘要

五格剖象姓名学中关于外格的确定有多种意见,令人在实践中无所适从。在天格、人格、地格、总格确定方法基本一致的情况下,外格数理的确定大致有以下几种主张,即:rn 一、主张单姓单名外格之数等于姓与名的笔划数相加。单姓双名,外格之数等于姓与名的最后一个字的笔划数相加。双姓单名及双名,外格之数等于姓的第一个字与名的最后一个字的笔划数相加。rn 二、主张单字姓单字名外格就是2。单字姓多字名,以名的最后一个字的笔划数加1为外格。复姓单字及多字名,均以姓的第一个字和名的最后一个字的笔划相加总和为外格。rn 三、主张总格之划数扣除人格部之划数为外格。rn 四、主张总格数理减去人格数理再加上姓名的添加数为外格。rn 在大量的测名实践中验证出的规律是:一、单字姓单字名外格数理应为总格数理扣除人格数理,即“0”之阴水常数。二、单字姓双字名,外格数理为总格数理扣除人格数理,即名的最后一个字的笔划数为外格。三、复姓单字名及多字名,外格数理为姓头名尾两个字的笔划数之和。这样外格的确定就统一为总格数理扣除人格数理为外格数理(论文中已有大量对比剖析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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