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管理机构对危险品码头管理事权之我见

摘要

2004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正式施行。该部法律提出了一个新的港口管理机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那么《港口法》实施后,海事管理机构对港口、码头,特别是危险品码头管理事权是否受到影响?拥有哪些管理事权?如何履行海事监管职责?本文以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范为依据。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全面阐述了海事管理机构对危险品码头管理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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