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性伴侣关系

摘要

中国尚不承认同居关系,包括男女的同居,然而同性婚姻的诉求须以大量同居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最高法院对民事法律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他人”解释为不包括同性;但对刑事法律中“组织他人卖淫”的“他人”却解释为包括同性。这种解释的撕裂表明其正视同性间可以卖淫,却不正视同性间可以同居,不愿将“同居”与“婚姻”进行类比的态度。异性婚姻是中国唯一合法的婚姻形式,中国的同性恋者既未受到关于同性恋的教育,也没有同性婚姻的入口,然而进入异性婚姻的男同性恋者却遭到道德上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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