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法律适用问题

摘要

知识产权侵权费时费力,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自《商标法》修订实施后,首次在知识产权法律中明确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给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起到了积极的法律威胁作用.就送审的修改稿《专利法》《著作权法》的条款中也引入了惩罚性赔偿责任条款,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新赔偿也就自然涉及法律如何适用的问题.rn 在法律理论界以及司法界多有探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的惩罚性赔偿研究中,笔者作为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士加入这一序列,探讨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在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操作上提出己见.适用用惩罚性赔偿要考量侵权行为的主观心态“故意”或“恶意”条件、考量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条件。惩罚性赔偿数额计算基础主要有权利人实际损失为依据计算惩罚性赔偿数额、按照侵权行为人的非法所得计算赔偿数额,侵权人获取的利润可以按照侵权行为人销售的数量减去侵权成本来确定,在无法获取侵权人成本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将侵权行为销售数量乘以被侵权人的单位利润来确定、按照商标、专利许可费用、著作权权利交易费用的合理倍数确定损失赔偿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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