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信任:概念与性质

摘要

基于对公共信任的概念与性质的理解,可以得出一些重要结论:有学者认为中国传统社会不缺乏信任,而现代社会则是低信任度的社会。这一观点没有区分公共信任和私人信任。中国传统社会的高水平信任是私人信任,而现代社会这种高水平的私人信任仍然得以保持。所谓的“信任危机”是公共信任的危机,而非私人信任的危机。所谓的“公共信任危机”也须辩证看待。一方面,作为策略,公共信任或不信任都是公共生活不可或缺的,是公民积极参与、结成各种利益团体的心理基础,尤其是对公共部门保持警醒的不信任能够避免政治犬儒主义。而缺乏信任和不信任的话,公民很容易成为公共生活的“搭便车者”。另一方面,随着公共生活与公共交往的不断扩展,对公共信任的需求也随之增加,如果不能培养公民基本的公共信任,就造成“公共信任危机”,甚至会颠覆原有的高水平的私人信任文化。由此可见,公共信任是现代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是现代公民必须培养的重要美德。因此,正确认识“公共信任危机”关键在于区分策略信任和道德信任的界限。培养和塑造公共信任,跨越当前的信任危机,可以从四个方面做起: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制度有效运行;这些制度蕴含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应当与社会善良价值观和道德观保持一致,并足以引导社会成员向善;加强理性教育,消除那些基于不恰当期望的不信任或泛化的不信任的消极影响,培养公民公共信任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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