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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及治理土地违法行为对上海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

摘要

2008年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 [2008]3号),提出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上海作为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发的龙头,人地矛盾尤为突出,为了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加强土地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研究土地违法行为的治理对策,对保护上海土地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而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严治土地违法行为是保证上海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两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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