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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风险防范的政府规制——基于紫金矿业环境事件的思考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迅猛发展,突发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呈现上升趋势。这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及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也使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直接威胁到生态安全,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阻力。本文以紫荆矿业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为例,通过对其事故缘由深度剖析,认为正是由于政府环境风险防范管理缺位导致环境事故频发。因此提出,必须以政府为先导建立和健全以风险防范为原则的我国环境风险防范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才能真正防范环境风险,促进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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