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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社会诉求的回应——以酒驾入罪为切入点

摘要

在人们日常的生活中,酒后驾车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而醉酒驾驶更是屡见不鲜.醉酒驾驶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不但给行人的安全造成很大的隐患,对驾驶员本身的伤害也很大.社会各方采取措施对酒驾进行整顿,而其中力度最大、出拳最重的无疑就是《刑法修正案(八)》中的规定,醉酒驾驶要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而且醉酒驾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可以看到,醉酒驾驶被视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而加以纠正,因此,不得不重新审视一下醉酒驾驶的危害及其原因.rn 本文分析了醉酒驾驶入罪的必要性。将醉酒驾驶入罪具有极大的警示意义,会减少更严重犯罪的发生,是对民众诉求的回应,体现了刑法对民生及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正是由于醉酒驾驶己经给社会的发展和公众的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社会公众对运用刑法规制醉酒驾驶行为的诉求也日趋强烈,此次的《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将醉酒驾驶规定为犯罪,运用刑法对该种行为进行评价,并科以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这是我国刑法的又一次发展与进步,是刑法适应社会发展的步伐所作出的又一次调整,这无疑是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又一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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