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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社会的产权基础——基于农民土地祖业观的分析

摘要

在祖业观的影响下,中国农民形成了一种较西方私有产权性质完全不同的产权观念。通过对农民产权实践的考察,发现中国的产权是一种非排他性的、非可转移性的,建立在血缘基础上,通过代际更替和兄弟分家实现对物的占有和使用,并以维护财产永恒存在的产权形式,本文称其为“家业产权”。基于家业产权上的人与物的关系,以及由财产关系建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建构了与西方市民社会不同的中国社会形态,即乡土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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