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第一届中法文化遗产法研讨会 >1972年《世界遗产公约》与敦煌莫高窟法律保护的完善

1972年《世界遗产公约》与敦煌莫高窟法律保护的完善

摘要

1972年《世界遗产公约》确立了保护具有杰出普世价值的人类共同遗产的法律框架.1944年起,敦煌莫高窟受到专门机构的保护.1987年,莫高窟因符合公约规定的全部六项价值标准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公约促使莫高窟的国内法律保护体系不断完善.《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2003)、国际合作制定的《敦煌莫高窟保护总体规划》(2011)是国内与国际遗产保护法规的继承与发展.莫高窟的立法保护、科学保护、国际合作保护、数字化保存、价值管理、合理利用取得了积极的成效,确保了遗产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使其成为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典范.但是,莫高窟仍面临遗产环境恶化、壁画老化、资金匮乏等难题,需进一步完善法律保护机制并加强国际合作.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