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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评价及排放限值研究

摘要

为研究并合理确定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调整具有31.5~500Hz各倍频程带宽的粉红噪声声压级至我国现行标准限值,合成为原始声样本,同时参考并综合国际上现行室内噪声评价曲线的优点,对现行标准限值提出调整建议,并根据调整后的限值合成为对比声样本,将其与原始声样本的主观烦恼进行比较研究。提出将质量评价指数(QAI)作为排放标准限值之一。结果表明,被试评价原始声样本主观烦恼大于对比声样本的比例均超过了72%,且前者C声级与A声级的差值,以及低频段与RC参考曲线差值的能量平均级分别比后者高出3.4~4.4dB与8.8~10.9dB,说明原始声样本低频声能量比重明显大于对比样本,样本各频带能量比重失衡可能产生较高的烦恼度;将QAI纳入排放标准限值之一,可有效避免符合标准限值情况下,由于室内噪声各频带能量分布严重失衡对室内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案例的发生;建议将室内噪声(包括固定设备结构传播噪声及背景噪声)与背景噪声的差值纳入投诉案件的分析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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