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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方式创新对保险服务质量影响的探讨——以天津市为例

摘要

保险业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一份服务契约,当客户发生合同约定事项时,保险公司为其提供理赔或给付服务.近年来,保险业在规模迅速扩张的同时,服务能力提升速度却明显滞后,已经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形象和发展.本文以天津市为例,分析了保险服务质量落后的表现和危害,研究了产生的根源,以及天津市利用透明度监管提升行业服务质量的实践。保险公司服务质量的提升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加强行业制度建设的同时,通过不断改变外部发展环境,由外及内促进公司主动提升服务水平,更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因此,进一步完善保险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保险消费者参与程度,提高保险信息披露强度,以及强化保险信息披露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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