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属性
财产属性的相关文献在1987年到2022年内共计135篇,主要集中在法律、财政、金融、农业经济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30篇、会议论文5篇、专利文献8643篇;相关期刊106种,包括西部法学评论、法制与经济(上旬刊)、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4种,包括第四届国土资源法治学术研讨会、第三届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2011年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年会等;财产属性的相关文献由172位作者贡献,包括吕昕、和丕禅、崔史歌等。
财产属性
-研究学者
- 吕昕
- 和丕禅
- 崔史歌
- 朱心来
- 朱相远
- 杨元海
- 柯昌信
- 欧阳梓华
- 狄志颖
- 王磊
- 赵笑然
- 郭胜男
- 韦想
- Katie
- Paul F.Uhlir
- Simon Hodson
-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公司犯罪研究课题组
- 丛卓义
- 乔新生
- 于安
- 于江涛
- 代苗苗
- 伊成儒
- 何一贤
- 何定军
- 何诗莹
- 余浩
- 冯硕
- 刘争先
- 刘会民
- 刘双阳
- 刘善敏
- 刘少军
- 刘晓春
- 刘迪
- 刘鑫
- 刘锐
- 刘闯(执笔/审定)
- 刘静
- 卢良
- 史恒志
- 吕小乐
- 吕忠梅
- 吕磊
- 吴华升
- 吴天文
- 吴昭军1
- 吴珂
- 周江洪
- 周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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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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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虚拟货币作为网络时代的产物,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被民众所熟知并且广泛应用。随之而来的相关案件也不断增多。然而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却没有定论。因此,本文通过对现有观点进行分析论证,以期能够对虚拟货币法律属性问题提供些许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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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春;
姜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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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网络活动的基本工具,网络账号连接了用户和企业,一方面承载了用户的信息和数据,另一方面通过交易累积了财产属性,成为企业和个人重要的资产。网络账号的法律定性和交易规则的确认,对于促进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网络账号被冒用、滥用带来的黑灰产乃至电信诈骗等重大风险,也成为国家治理和企业合规的重要问题,需要构建相应的制度对其进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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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知识产权在技术创新,经营管理以及社会生活诸方面的发展均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理和路径。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关系、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知识产权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强调知识产权的法定属性,就是要把知识产权的客观财产属性与主观意识属性科学合理地融合在一起,由此形成的知识产权价值体系才能跨越国别,拥抱世界,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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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庚德;
张俊韬;
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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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朗"行动的开展引发了关于社交网络账户法律属性的探讨,但我国《民法典》缺乏对社交网络账户的明确规定。霍菲尔德的权利分析理论表明,社交网络账户实际上是一种双务合同关系。用户权利的来源路径也说明了其本身并非物权,不具有对世排他性。因此,社交网络账户在转让、继承、救济等方面的规则适用,均应遵循合同之债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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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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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互联网在社会中的不断普及,网络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开始融合,网络商业贸易让许多现实社会中实体存在的商品带有网络符号的特性,于是逐渐衍生出了商业虚拟财产,也正是因为这样,商业虚拟财产愈发受到人们的关注。然而,一方面,由于商业虚拟财产是一种新型的财产,有关其法律属性的界定并未有明确的标准所在。另一方面,由于其自身所存在的特殊性,导致在这方面的司法保护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基于此,提出对商业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保护研究。首先,对何为虚拟财产作出解释;其次,从物权属性、债权属性以及新型财产属性三个方面分析其法律属性;最后,基于商业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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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允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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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根据农民宅基地“三权”属性,结合进城落户农民所享有的“退出权”和“自由选择权”,以中央相关的政策意蕴为指导,分析农民进城落户后的利益、权利冲突,发现我国的集体土地退出制度存在诸如对集体土地成员权的丧失缺乏明确的规则、对进城落户农民退出集体土地缺乏引导机制、退出后的集体土地归属缺少法律规制等问题。宜进行具体的制度构建:明确丧失集体土地成员权的标准,完善确认退出程序;构建多元化补偿方式,发挥股权激励作用;重视对现实问题的回应,限制失去资格却不退出成员的权利;科学推进集体土地国有化,盘活集体土地经济价值。希望能引导进城落户农民规范性地退出集体土地,全面盘活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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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元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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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法律禁止自然人有偿提供自己的遗传资源,人类遗传资源不能成为提供者的财产.但法律并不限制无偿取得人类遗传资源的开发利用者利用人类遗传资源开发产品申请专利获取利益.人体组织器官不可以成为财产的观念建立在组织器官为有形物基础之上,而人类遗传资源的经济价值在于它的信息性,建立在信息性基础上的伦理观正在发生变化,对现行立法伦理观产生影响.在义利观视域下审视人类遗传资源财产属性及归属,对于立法和社会公平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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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颜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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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专利申请权与申请专利权的财产属性具有不确定性,需要以民法理论为基础进行阐明。申请专利权具有财产权的一般特征,属于完整权。专利申请权不具有排他性,不能构成期待权。本文拟从民法理论为基础分析专利申请权和申请专利权的财产属性,对专利申请权和申请专利权的性质做出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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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江涛;
吴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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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钢铁产能指标具有强烈的行政审批色彩,同时与无形资产性质具有高度一致性,将其认定为可供执行的财产,对于钢铁企业职工安置、债权债务清偿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种新型可供执行财产类型,与传统型财产处置不同,对钢铁产能指标采取查封、处置措施,除遵循强制执行一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工信部相关规定以及当地政府对钢铁产能指标的宏观调控政策。因其具有的行政审批性质、较高价值属性,对钢铁产能指标的强制执行应当坚持职工安置优先原则、府院联动执行原则、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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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奇;
蔡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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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期,加密货币价格的大起大落引起监管机构的广泛关注,如何防范其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不仅成为监管的首要宗旨,也成为司法的重要考量因素.加密货币治理天然兼具私法属性和公法属性,只注重私法中的财产属性,无法关照其在金融市场中的影响及各方权益;而过于重视以"公共利益"形式出现的金融秩序,则可能导致当事人的合同自由与财产权丧失有效的法律保护,这在司法裁判中频繁出现的加密货币合同效力及其可兑换性问题上体现得尤为充分.在司法裁判中,区分民商法与金融法两个维度,更有利于厘清加密货币的财产属性.当私主体的风险仅限于合同双方当事人时,应从民商法的角度,肯定加密货币的财产属性;而当私主体交易的风险可能向金融市场传递时,则应当从金融法的角度,认定其为金融商品或货币资产属性,否认交易的有效性并限制加密货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可兑换性.其中,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交易的数额和频率、交易对象的特定性是判断金融风险是否传导的界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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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德峰;
曹树培
- 《第四届国土资源法治学术研讨会》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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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矿业权系典型的民事权利,属于用益物权.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系私法上的所有权,这构成矿业权产生的法律基础.矿产资源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分离——聚合形成矿业权,行政权不可能产生矿业权.行政权在矿政管理中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出让矿业权要受到国有财产交易特殊规则的规制;一是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行为要受到行政权的严格限制.行政权对于矿业权出让以及行使的限制,不构成对于矿业权财产属性的限制.《矿产资源法》修改应坚持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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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夏英
- 《第三届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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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网络虚拟财产继承是我国《继承法》修改中难以回避的重大议题之一.基于概念明晰性、规则可操作性和体系完备性的立法要求,虚拟财产须具体化为"虚拟入口"和"虚拟资产"两类财产,并应以此为前提,逐步确立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消除用户协议对虚拟财产继承的限制、化解虚拟财产继承与用户隐私的潜在冲突,最终设计出既贴合我国现有法律、又能回应网络社会新型关系的虚拟财产继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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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军
- 《2011年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年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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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虚拟货币是网络社会的一种新的货币形式,对它的法律性质和监督管理机制法学界才刚刚开始研究。本文首先界定了虚拟货币的基本概念,并指出它的发展趋势;其次,比较详细地研究了它的财产性质,包括财产属性、财产类型和财产权利归属;在此基础上对它所面临的风险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对应的监管机制,包括监管目标、监管主体、监管对象和监管手段;最终,比较详细地论述了监督管理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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