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公共产品(PublicGoods)是指那些在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即任何人增加对这些商品的消费都不会减少其他人所可能得到的消费水平.目前,农村公共产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在消费过程中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纯公共产品,典型的有:农村基层政府行政服务、农业发展战略研究、农村环境保护、农业发展综合规划及信息系统、农业基础研究、大江大河治理等.通常来说,纯公共产品一般具有以下特点:①边际生产成本为零,指增加一个消费者对供给者带来的边际成本,而不是产量增加导致的边际成本;②边际拥挤成本为零.每个消费者的消费都不影响其他消费者的消费数量和质量,这种产品不但是共同消费的,也不存在消费中的拥挤现象.另一类是具有不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准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是指产品所提供的利益的一部分由其所有者享有,是可分的,从而具有私人产品的特征,但其利益的另一部分可由所有者以外的人享有,是不可分的,即具有利益外溢性特点的产品.如: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共卫生、农村社会保障、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医疗、中低产田改造、乡村电网建设、农村文化馆等.传统的公共产品理论认为公共产品不能通过市场调节而只能由政府提供,但由于政府财政支出的困难和资源效率的低下,因而对于不同性质的公共产品,应实行不同的供给机制,从而改变当前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现状.本文介绍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经济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