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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基于高质量发展背景的城湖共生关系识别与评价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高质量发展背景的城湖共生关系识别与评价方法,包括:根据采集的相关数据建立城湖共生评价指标体系;利用基于Lotka‑Volterra模型构建的城湖共生模式判定模型得到城湖系统所处的共生模式;利用城湖共生协调度模型以及所述城湖共生评价指标体系测度城湖共生水平。本发明能够优化城湖关系、推动城湖和谐共生,实现推动城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和湖泊生态系统健康发育的效果。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114971145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公开/公告日2022-08-30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申请/专利号CN202210257501.2

  • 发明设计人 曹辉;张亦弛;李平星;陈江龙;

    申请日2022-03-16

  • 分类号G06Q10/06(2012.01);G06Q50/26(2012.01);

  • 代理机构南京禹为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2272;

  • 代理人沈鑫

  • 地址 210008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73号

  • 入库时间 2023-06-19 16:34:57

法律信息

  •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 2022-09-16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G06Q10/06 专利申请号:2022102575012 申请日:20220316

    实质审查的生效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城湖共生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高质量发展背景的城湖共生关系识别与评价方法。

背景技术

城湖关系本质是人地关系、人水关系,城市化快速推进使得生态压力趋大、环境问题凸显、人水矛盾不断加剧。城湖共生,强调在人水和谐基础上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与湖泊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不仅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也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实践。共生(Symbiosis)一词源于生物学,德国著名真菌学家安东·德贝里(AntonDebary)于1879年最早提出“共生是不同生物共同生活在一起”,二十世纪中叶以后,共生理论逐步应用到哲学、社会学、经济学等领域,以及城乡融合、区域协调、保护与发展协同等地理学研究中。刘荣增等人将城市和乡村看作城乡统筹下的两个共生子系统,构建基于共生界面、共生关联度和共生协调度的指标体系,揭示出河南省西北高东南低的城乡统筹差异态势;王绍博等人利用Lotka-Volterra种间竞争模型分别对北京和上海与周边城市的共生模式进行分析,进而从共生环境、共生界面发展的空间分异等方面对比分析临京、临沪地区融合发展的作用机理;王嵩等人在研究我国沿海省市海洋经济与生态的协调状态时,同样采用Lotka-Volterra模型,通过构建压力-状态-影响-响应(PSIR)指标体系,识别海洋经济与海洋生态的共生模式。由此可见,共生模式的识别与测度,是应用共生理论解决地理学问题的基础与关键。近年来,一些学者开始以共生理论为出发点,开展城湖共生方面的研究;周璐和董义雷通过梳理芝加哥市与密歇根湖的城湖关系及发展演变规律,提出合肥与巢湖在文化、产业、旅游、交通等方面的城湖联动发展建议;庹川等人梳理出昆明和滇池的城湖格局从城望湖到城靠湖再到城围湖的三个阶段,进而从环境安全、景观风貌、城市效率等方面提出环滇池城湖空间格局的构建建议;夏文博和朱青基于城湖共生、绿色发展的理念,结合巢湖治理的形势挑战与目标,提出湖泊综合保护与治理策略。目前城湖共生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基于共生理念提出湖泊保护与治理、文化旅游发展、国土空间格局构建等方面的优化建议,而关于城湖共生的模式类型、识别方法等关键性研究还相对缺乏。

发明内容

本部分的目的在于概述本发明的实施例的一些方面以及简要介绍一些较佳实施例。在本部分以及本申请的说明书摘要和发明名称中可能会做些简化或省略以避免使本部分、说明书摘要和发明名称的目的模糊,而这种简化或省略不能用于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鉴于上述现有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本发明。

因此,本发明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目前城湖共生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基于共生理念提出湖泊保护与治理、文化旅游发展、国土空间格局构建等方面的优化建议,而关于城湖共生的模式类型、识别方法等关键性研究还相对缺乏。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根据采集的相关数据建立城湖共生评价指标体系;利用基于Lotka-Volterra模型构建的城湖共生模式判定模型得到城湖系统所处的共生模式;利用城湖共生协调度模型以及所述城湖共生评价指标体系测度城湖共生水平。

作为本发明所述的基于高质量发展背景的城湖共生关系识别与评价方法的一种优选方案,其中:所述城湖共生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七项一级指标、二十一项二级指标。

作为本发明所述的基于高质量发展背景的城湖共生关系识别与评价方法的一种优选方案,其中:所述一级指标包括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人居环境、科技创新、水生态环境、水资源安全、水保护治理。

作为本发明所述的基于高质量发展背景的城湖共生关系识别与评价方法的一种优选方案,其中:所述二级指标包括人均GDP、二三产业占比、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城镇化率、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城乡居民收入比、万人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在校大学生占总人口比例、规模以上企业内部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万人新增发明专利授权量、富营养化指数、环湖河流断面优良比例、人均水资源量、产水系数、万元GDP用水量、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集中处理率、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城镇人均生活污水排放量。

作为本发明所述的基于高质量发展背景的城湖共生关系识别与评价方法的一种优选方案,其中:所述城湖共生模式判定模型包括:

其中,C(t)为城湖系统中城市子系统的发展水平,W(t)为城湖系统中湖泊子系统的发展水平,K

作为本发明所述的基于高质量发展背景的城湖共生关系识别与评价方法的一种优选方案,其中:求解所述城湖共生模式判定模型包括:

将所述城湖共生模式判定模型化简为一般形式:

对原方程进行离散化处理:

C(t+1)-C(t)=a

W(t+1)-W(t)=a

将t=1,2,…,n-1依次代入以下公式,基于C(t+1)-C(t)得到:

用矩阵表示为:

Y=[C(2)-C(1)L C(n)-C(n-1)]

根据最小二乘准则,上述方程的参数估计为:

同理对W(t+1)-W(t)进行相关计算,比较所述城湖共生模式判定模型的一般形式得到:

作为本发明所述的基于高质量发展背景的城湖共生关系识别与评价方法的一种优选方案,其中:所述城湖共生协调度模型的构建包括:根据城湖共生关系演化特点,通过构建城湖共生协调度指数ρ反映城湖共生变化趋势:

其中,ρ表示城湖共生协调度指数,C表示城市子系统,W表示湖泊子系统, K为调节系数,取C或W的最大理论值。

作为本发明所述的基于高质量发展背景的城湖共生关系识别与评价方法的一种优选方案,其中:所述城湖共生协调度指数的大小取决于两方面:一是城市子系统和湖泊子系统自身大小,二是两者之间的差异大小;当城市子系统和湖泊子系统水平越高,差距越小时,城湖共生协调度指数越大,城湖共生关系越好;对于某一年份来说,当C=W时,城湖共生协调度取得最大值,为城市子系统和湖泊子系统的均值,此时城湖关系最为协调;当|C-W|越大时,城湖共生协调度越小,城湖关系越不协调;当协调度指数位于城市子系统和湖泊子系统的均值与二者最小值之间时,城湖共生协调水平好。

作为本发明所述的基于高质量发展背景的城湖共生关系识别与评价方法的一种优选方案,其中:对所述采集的相关数据进行数据归一化处理包括:采用最大最小值方法将各指标归一化到0至100之间。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能够优化城湖关系、推动城湖和谐共生,实现推动城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和湖泊生态系统健康发育的效果。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其中:

图1为本发明一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高质量发展背景的城湖共生关系识别与评价方法的城市子系统指标变化特征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一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高质量发展背景的城湖共生关系识别与评价方法的湖泊子系统指标变化特征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一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高质量发展背景的城湖共生关系识别与评价方法的城市子系统与湖泊子系统指整体特征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一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高质量发展背景的城湖共生关系识别与评价方法的城湖共生协调度变化特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发明的保护的范围。

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发明,但是本发明还可以采用其他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发明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推广,因此本发明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其次,此处所称的“一个实施例”或“实施例”是指可包含于本发明至少一个实现方式中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在本说明书中不同地方出现的“在一个实施例中”并非均指同一个实施例,也不是单独的或选择性的与其他实施例互相排斥的实施例。

本发明结合示意图进行详细描述,在详述本发明实施例时,为便于说明,表示器件结构的剖面图会不依一般比例作局部放大,而且所述示意图只是示例,其在此不应限制本发明保护的范围。此外,在实际制作中应包含长度、宽度及深度的三维空间尺寸。

同时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的“上、下、内和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或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本发明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式连接;同样可以是机械连接、电连接或直接连接,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也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实施例1

该实施例为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高质量发展背景的城湖共生关系识别与评价方法,包括:

S1:根据采集的相关数据建立城湖共生评价指标体系。

需要说明的是,城湖共生判定与测度的前提是建立可量化分析的评价指标体系,力求客观反映城市与湖泊的发展现状和演变趋势。在城湖共生系统中,城市子系统和湖泊子系统分别是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典型代表,二者发展水平的评价标准存在明显差异:湖泊子系统发展水平主要由自身自然资源属性以及城市子系统主导下自然属性的变化状态衡量;城市子系统发展水平则主要通过其人文资源特征以及湖泊子系统支撑作用产生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综合量度。根据系统性、代表性、客观性、可行性等原则,构建合肥-巢湖城湖共生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其中,城市子系统评价指标包括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人居环境、科技创新,共四大类13项评价指标,湖泊子系统评价指标包括水生态环境、水资源安全、水保护治理三大类8项评价指标。

表1:城湖共生评价指标体系表。

进一步的,由于城市子系统和湖泊子系统各指标计量单位不尽相同,指标数值差异巨大,因此需要先对各指标进行归一化处理。本发明采用最大最小值方法将各指标归一化到0至100之间。归一化之前首先要确定各指标的取值范围,如果指标存在实际的最大最小值,则首选该范围限值,比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集中处理率的取值范围为0~100%;其次,选择参考资料或国家标准法规中确定的指标限值;再次,通过省市地方规划中涉及的指标范围值来确定限值;如果以上情况都不存在,可根据国际或国内表现最好的城市均值作为该指标的上限值。比如,市人均GDP、规模以上企业内部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的极限值参照《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中上海市相应指标2035年的目标值。

更进一步的,数据综合的前提是为每个指标设置相应权重,权重体现每个指标对评价目标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本发明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城市子系统和湖泊子系统各指标权重。层次分析法首先构建包含决策目标、中间层要素和备选方案的层次结构模型,然后构造判断矩阵对各层次因素两两比较,通过求解判断矩阵的特征向量,最终获得各层次目标权重。指标综合后的城市子系统和湖泊子系统分别是0~100之间的相对值,数值越接近100,说明城市子系统或湖泊子系统发展水平越高,反之说明两类子系统发展水平较低。

S2:利用基于Lotka-Volterra模型构建的城湖共生模式判定模型得到城湖系统所处的共生模式。

需要说明的是,当生物界的两物种共同利用空间时,可利用Lotka-Volterra 物种竞争模型(以下简称L-V模型)对其共生关系进行模拟分析,该模型被广泛应用于共生模式判定研究中。城湖共生源自于共生理论,城湖系统的共生关系即可看作是L-V模型中竞争关系的广义体现,因此L-V模型也适用于对城湖共生模式的判定。在城湖共生系统中,城市子系统和湖泊子系统的竞争共生过程既可能存在相互阻抑作用,也可能存在相互促进作用。本发明基于L-V模型,构建城湖共生模式判定模型(以下简称城湖L-V共生模型):

其中,C(t)为城湖系统中城市子系统的发展水平,W(t)为城湖系统中湖泊子系统的发展水平,K

通过城湖L-V共生模型中α和β的取值可以反映出城市子系统和湖泊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进而可以判断城湖系统处于何种共生模式,如表2所示。

表2:城湖共生模式与共生系数的关系表。

进一步的,求解城湖共生模式判定模型包括:

将城湖共生模式判定模型化简为一般形式:

对原方程进行离散化处理:

C(t+1)-C(t)=a

W(t+1)-W(t)=a

将t=1,2,…,n-1依次代入以下公式,基于C(t+1)-C(t)得到:

用矩阵表示为:

Y=[C(2)-C(1)L C(n)-C(n-1)]

根据最小二乘准则,上述方程的参数估计为:

同理对W(t+1)-W(t)进行相关计算,比较城湖共生模式判定模型的一般形式得到:

因此,根据某一时间序列内城市子系统与湖泊子系统的发展水平,即可通过城湖L-V共生模型对该时段内的城湖共生模式做出判断。

S3:利用城湖共生协调度模型以及城湖共生评价指标体系测度城湖共生水平。

需要说明的是,城湖共生协调度模型的构建包括:

根据城湖共生关系演化特点,通过构建城湖共生协调度指数ρ反映城湖共生变化趋势:

其中,ρ表示城湖共生协调度指数,C表示城市子系统,W表示湖泊子系统, K为调节系数,取C或W的最大理论值。

优选的,城湖共生协调度指数的大小取决于两方面:一是城市子系统和湖泊子系统自身大小,二是两者之间的差异大小;

当城市子系统和湖泊子系统水平越高,差距越小时,城湖共生协调度指数越大,城湖共生关系越好;

对于某一年份来说,当C=W时,城湖共生协调度取得最大值,为城市子系统和湖泊子系统的均值,此时城湖关系最为协调;

当|C-W|越大时,城湖共生协调度越小,城湖关系越不协调;

当协调度指数位于城市子系统和湖泊子系统的均值与二者最小值之间时,城湖共生协调水平好。

对于特定阶段而言,当城湖共生关系处于湖泊偏害共生阶段时,随着湖泊系统质量下降,城湖共生协调度指数加速降低;当城湖共生关系处于城市寄生湖泊时,城湖共生协调度呈现先升高后下降的关系;当城湖共生关系处于城市偏利共生阶段时,城湖共生协调度指数呈上升趋势,且前期增速较快,但后期增速放缓;当城湖共生关系处于互利共生阶段时,城湖共生协调度指数呈现近似线性上升趋势。

实施例2

参照图1~4为本发明另一个实施例,该实施例不同于第一个实施例的是,提供了一种基于高质量发展背景的城湖共生关系识别与评价方法的验证测试,为对本方法中采用的技术效果加以验证说明,本实施例采用本发明方法进行测试,以科学论证的手段以验证本方法所具有的真实效果。

本实施例中城市子系统指标数据主要来自于《合肥市统计年鉴》,部分数据获取自《安徽省统计年鉴》;湖泊子系统指标数据主要来自于《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安徽省水资源公报》《安徽省统计年鉴》等。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与完备性,选择2005~2019年涉及的指标数据作为分析数据,由于合肥市2011年进行行政区划调整,部分指标数据统计口径存在前后不一致问题,将分析时段划分为2005~2010年和2011~2019年。

城市子系统指标分析:城市子系统由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人居环境和科技创新四项指标组成,整体来看,各项指标呈上升趋势,如图1所示。其中,经济发展指标呈近似线性稳定上升趋势,由2005年的6.39增加到2019年的14.16;民生改善指标除2011年行政区划调整后略有下降外,整体上也呈现稳定上升趋势,2005年到2019年提高了约50%;人居环境和科技创新则呈现波动上升趋势,由2005年的12.23和5.79分别上升到2019年的16.91和11.90。

合肥市行政区划调整以前,2005年城市子系统的各项指标发展水平不均,人居环境发展水平最好,其次是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水平最差。到 2010年,各项指标的提升相对均匀,指标间的相对发展水平与2005年近似,如图1-b所示。在此期间,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均呈现出持续上升趋势;人居环境表现为先升后降,然后在上升的波动上升趋势;而科技创新则体现出先降后升的发展趋势,如图1-a所示。

行政区划调整后,2011年除经济发展指标外,其余指标均略有下降。到2019 年,科技创新水平提升明显,其次是经济发展水平,而民生改善和人居环境的增长比较接近,各项指标的相对发展水平更加趋于均衡,说明合肥市在此期间更加重视科技创新对城市发展的推动作用,也更加重视城市的全面发展,如图1-c所示。2011~2019年间,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依旧呈现出持续上升趋势;而人居环境则体现出明显的波动上升趋势;科技创新除2018年有所下降外,其余时间段内表现为持续上升态势,但相比其他指标,科技创新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

湖泊子系统指标分析:湖泊子系统由水生态环境、水资源安全以及水污染防治三项指标构成,2005年至2019年间各项指标整体上呈上升趋势,如图2所示。其中,水生态环境水平提高最为明显,由2005年的17.75上升到2019年的33.29,提高将近一倍,这是因为2000年以后,尤其是巢湖水污染治理方面的投资不断提高,治理手段也更加全面;水资源安全水平的提高也较为明显,由2005年的5.21上升到2019年的13.65;水污染防治水平的提升则相对平缓,由2005年的15.41增加到2019年的20.02。

2005年湖泊子系统的三个指标中,水生态环境和水污染防治水平接近,而水资源安全水平较差。2005~2010年间,水生态环境和水污染防治均呈现先降后升的变化趋势,2008年开始水污染防治水平超过水生态环境水平,而后2010年水生态环境水平快速提升,反超水污染防治水平;而水资源安全水平在此期间则持续稳定提高。相比2005年,2010年水生态环境和水污染防治水平提高相对均衡,如图2-b所示,虽然二者仍明显高于水资源安全水平,但彼此差距已经缩小。

2011年行政区划调整后,湖泊子系统的各项指标均略有下降。2011~2019年间,水污染防治呈现平缓上升的趋势;水资源安全在2015年之前持续上升,之后几年呈现小幅波动趋势;水生态环境水平则从2011年到2014年快速提高,随后保持相对稳定,到2019年又有所提高。到2019年,水生态环境指标已明显高于其他两项指标,三者之间呈现较明显的差异,如图2-c所示。

城湖共生系统指标整体变化:除2011年行政区划调整后略有下滑,城市子系统和湖泊子系统整体上都呈现上升趋势,如图3所示。其中,湖泊子系统呈现波动上升趋势,行政区划调整前,湖泊子系统呈先降后升趋势,行政区划调整后, 2011年湖泊子系统水平略有下降,随后持续上升,2016年之前上升趋势明显,之后趋势略有放缓。

整体看来,湖泊子系统发展水平略高于城市子系统,二者在2006年的差距最小,2009年之后,二者差距迅速扩大,2016年后,湖泊子系统与城市子系统的差距有所减小。湖泊子系统的发展水平,体现了生态文明理念指引下,合肥市创新巢湖综合保护与治理的决心和力度,尤其是2011年行政区划调整后,合肥拥巢湖入怀,通过政策法规、环巢湖综合治理“八大工程”、体制机制创新等措施,巢湖综合治理成效显著。

通过城湖共生系数可以判断城湖共生系统处于何种模式,如表3所示。2005 年至2010年城市子系统的共生系数α和湖泊子系统的共生系数β分别为-1.07和- 1.27,共生系数均为负值,说明在此时期内合肥-巢湖共生系统已经发展为互利共生模式;2011年至2019年城市子系统的共生系数α和湖泊子系统的共生系数β分别为-1.02和-0.24,共生系数均为负值,说明该时期内合肥-巢湖共生系统同样为互利共生模式。因此,合肥-巢湖共生系统在2005年至2019年间处于互利共生模式。

表3:合肥-巢湖的城湖共生系数。

城湖共生协调度:从合肥-巢湖的城湖共生协调度变化情况可以看出,如图 4所示,除2011年行政区划调整后共生协调度略有下降外,合肥与巢湖的城湖共生水平稳定提升,由2005年的35.44增加到2019年的57.59,增长幅度超过 60%。2005~2010年和2011~2019年两段研究期内,共生协调度都呈近似线性增长趋势,进一步验证了城湖共生的模式判定结果,说明合肥与巢湖的关系正向着城湖互利共生的方向稳步迈进。

本发明基于共生理论提出城湖共生的典型模式,在此基础上以合肥-巢湖为研究对象,构建城湖共生评价指标体系,分析合肥与巢湖的发展变化情况,结合 Lotka-Volterra模型识别合肥-巢湖的城湖共生模式,提出共生协调度模型测度合肥-巢湖的城湖共生水平。主要结论和建议如下:

(1)城市子系统在研究期内呈稳定上升趋势。2005~2010年间,城市子系统各项指标发展水平不均,人居环境水平表现最好,其次是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最差。2011年行政区划调整后,合肥市重视城市整体水平提升,到2019 年,各项指标间发展的不均匀现象有所改善,其中科技创新水平提升最快,但相比其他指标仍有差距,“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发展之路任重道远。未来仍需加强转型升级和绿色创新,在提高城市绿色发展水平的同时,降低对湖泊的生态环境胁迫。具体来讲,一方面,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全国性产业创新中心建设为目标,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生态农业等,提高城市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另一方面,通过发展方式的转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生态破坏和污染物排放,缓解资源环境对城市发展的约束和限制。

(2)湖泊子系统在研究期内呈波动上升趋势,且在2006~2010年以及 2011~2014年间湖泊子系统上升较快,2014年之后,水生态环境、水污染防治以及水资源安全的上升速度均放缓,因此这段期间湖泊子系统整体水平提升较慢。这说明巢湖治理劣及良较易,由良到优困难,巢湖系统保护与治理仍是当务之急。湖泊子系统各项指标发展水平同样不均,其中水环境治理水平最高,而且研究期内提升也最为明显,体现出合肥在巢湖水环境治理方面的重视;水资源安全水平最低,尤其是2014年之后表现出小幅波动趋势,没有明显提升。未来需要进一步发挥区划调整后巢湖一体化治理的体制优势,针对环巢湖地区生态保护、水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等存在的关键短板和问题,统筹实施一批跨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行动,推进巢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由点、线单项工程向流域综合治理转变。针对水环境,要进一步提升环境污染治理能力,高标准实现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完善城市排水系统,通过水环境生态治理与修复,提升蓝藻水华综合防治能力,推进数字巢湖建设,实现水环境精准监管和决策;水生态方面,要积极推进小流域生态治理与修复,锚固生态保护格局,践行两山转化理论,创新生态保护体制机制;水安全方面,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水资源配置格局,提升水资源的调配与利用水平,加强防洪监测及应急管理水平,加快合肥防洪保护圈建设,构建高效、安全、综合的行洪通道体系,确保巢湖防洪安澜。

(3)根据L-V模型判定结果,合肥与巢湖已处于城湖互利共生阶段,城湖共生协调度水平的稳定提升,进一步验证合肥与巢湖的互利共生关系。但是当前合肥与巢湖的共生协调度水平较低,城湖关系尚处于互利共生早期阶段。未来应在提升城市子系统与湖泊子系统水平同时,重点加强滨湖地区城市绿色建筑覆盖率,构建城湖自然融合的交界面与天际线,优化提升环巢湖绿道,完善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绿色生产、生活、消费方式,实现绿色合肥与巢湖美景的融合;充分挖掘发扬巢湖的历史文化、饮食文化、体育文化、宗教文化、红色文化等人文要素,依托美丽巢湖反哺合肥优美的游憩环境、工作环境、文化环境,提升大湖名城的品质形象与吸引力。通过城湖联动、城湖互融,让城市融入巢湖,让巢湖点亮城市,达到城与湖、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4)合肥-巢湖城湖关系的演化特征及影响因素等为促进长三角地区其他城湖关系的改善提供了参考和借鉴。首先,从流域管理和综合治理的角度,明确湖泊生态环境的主要影响区域、进而进行全域统筹管理和治理是优化城湖关系的有效手段。合肥以行政区划调整的方式,将影响巢湖生态环境的主要区域纳入市域范围内,这对解决跨行政区分割问题提供了方案。对于长三角其他湖泊,尤其是太湖、洪泽湖、千岛湖等涉及跨市、甚至跨省协调的湖泊,以促进一体化发展为导向,统筹实施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行动、促进湖泊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是不可缺失的手段。其次,要以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为手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高资源环境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和生态空间占用,降低对湖泊生态环境的胁迫,从源头上解决城湖关系无法有效改善、甚至有所恶化的问题。第三,要将湖泊生态环境改善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改善、水资源安全、水灾害防范等方面统筹推进,加强重点领域攻坚,实现湖泊生态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第四,要科学研究城湖关系所处阶段、确定分类施策方案,对于太湖等湖体生态环境已经遭到破坏、改善难度较大、处于治理攻坚阶段的区域,要兼顾湖泊治理与流域治理,在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加强控源截污、减轻污染负荷的同时,采取调水、清淤、植被修复等手段增强湖泊生态系统自身恢复能力;对于洪泽湖等尚处于城湖关系早期阶段、未来开发建设日渐加强的区域,坚持预防与治理并重,在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过程中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环保设施建设和污染物治理,避免“先污染、后治理”。

应当认识到,本发明的实施例可以由计算机硬件、硬件和软件的组合、或者通过存储在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计算机指令来实现或实施。所述方法可以使用标准编程技术-包括配置有计算机程序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在计算机程序中实现,其中如此配置的存储介质使得计算机以特定和预定义的方式操作——根据在具体实施例中描述的方法和附图。每个程序可以以高级过程或面向对象的编程语言来实现以与计算机系统通信。然而,若需要,该程序可以以汇编或机器语言实现。在任何情况下,该语言可以是编译或解释的语言。此外,为此目的该程序能够在编程的专用集成电路上运行。

此外,可按任何合适的顺序来执行本文描述的过程的操作,除非本文另外指示或以其他方式明显地与上下文矛盾。本文描述的过程(或变型和/或其组合)可在配置有可执行指令的一个或多个计算机系统的控制下执行,并且可作为共同地在一个或多个处理器上执行的代码(例如,可执行指令、一个或多个计算机程序或一个或多个应用)、由硬件或其组合来实现。所述计算机程序包括可由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的多个指令。

进一步,所述方法可以在可操作地连接至合适的任何类型的计算平台中实现,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电脑、迷你计算机、主框架、工作站、网络或分布式计算环境、单独的或集成的计算机平台、或者与带电粒子工具或其它成像装置通信等等。本发明的各方面可以以存储在非暂时性存储介质或设备上的机器可读代码来实现,无论是可移动的还是集成至计算平台,如硬盘、光学读取和/或写入存储介质、RAM、ROM等,使得其可由可编程计算机读取,当存储介质或设备由计算机读取时可用于配置和操作计算机以执行在此所描述的过程。此外,机器可读代码,或其部分可以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传输。当此类媒体包括结合微处理器或其他数据处理器实现上文所述步骤的指令或程序时,本文所述的发明包括这些和其他不同类型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当根据本发明所述的方法和技术编程时,本发明还包括计算机本身。计算机程序能够应用于输入数据以执行本文所述的功能,从而转换输入数据以生成存储至非易失性存储器的输出数据。输出信息还可以应用于一个或多个输出设备如显示器。在本发明优选的实施例中,转换的数据表示物理和有形的对象,包括显示器上产生的物理和有形对象的特定视觉描绘。

如在本申请所使用的,术语“组件”、“模块”、“系统”等等旨在指代计算机相关实体,该计算机相关实体可以是硬件、固件、硬件和软件的结合、软件或者运行中的软件。例如,组件可以是,但不限于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处理、处理器、对象、可执行文件、执行中的线程、程序和/或计算机。作为示例,在计算设备上运行的应用和该计算设备都可以是组件。一个或多个组件可以存在于执行中的过程和/或线程中,并且组件可以位于一个计算机中以及/或者分布在两个或更多个计算机之间。此外,这些组件能够从在其上具有各种数据结构的各种计算机可读介质中执行。这些组件可以通过诸如根据具有一个或多个数据分组(例如,来自一个组件的数据,该组件与本地系统、分布式系统中的另一个组件进行交互和/或以信号的方式通过诸如互联网之类的网络与其它系统进行交互) 的信号,以本地和/或远程过程的方式进行通信。

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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