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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基于零知识证明的保单信息验证方法和装置

摘要

说明书披露一种基于零知识证明的保单信息验证方法和装置。包括:接收用户发送的保单信息验证交易,保单信息验证交易中指定有目标保单和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响应于保单信息验证交易,调用智能合约中的保单信息获取逻辑从区块链上已保存的目标保单中获取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对应的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将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和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存储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的交易日志中,以供目标保单的投保人从交易日志中获取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和待验证的保单信息,采用零知识证明技术基于加密真实保单信息生成待验证的保单信息的证明;将投保人返回的证明发送给用户,以供用户基于证明验证待验证的保单信息。上述方法可以满足用户的验证需求,且保护投保人隐私。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112508722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公开/公告日2021-03-16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号CN202110130156.1

  • 发明设计人 程龙;王童晨;李艳鹏;

    申请日2021-01-29

  • 分类号G06Q40/08(20120101);G06Q20/38(20120101);G06F21/60(20130101);

  • 代理机构11415 北京博思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周嗣勇

  • 地址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8层B段801-11

  • 入库时间 2023-06-19 10:16:30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说明书涉及区块链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基于零知识证明的保单信息验证方法和装置。

背景技术

相关技术中,存在一种多受益人的保单,每个保单受益人可能都想查看保单以获取到与自身有关的信息,但投保人可能并不想直接把这些信息原封不动地告知该保单受益人,否则可能会泄露一些隐私。基于此,如何在保护投保人隐私和权益的基础上满足受益人的需求,成为业内关注的重点。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说明书提供一种基于零知识证明的保单信息验证方法和装置。

具体地,本说明书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基于零知识证明的保单信息验证方法,应用于区块链节点,所述区块链中部署有智能合约,所述智能合约的合约代码对应的执行逻辑包括保单信息获取逻辑,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用户发送的保单信息验证交易,所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中指定有目标保单和待验证的保单信息;

响应于所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的保单信息获取逻辑从区块链上已保存的所述目标保单中获取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对应的加密真实保单信息;

将所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和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存储到所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的交易日志中,以供所述目标保单的投保人从所述交易日志中获取所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和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并采用零知识证明技术基于所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生成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的证明;

将所述投保人返回的所述证明发送给所述用户,以供所述用户基于所述证明验证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

一种基于零知识证明的保单信息验证装置,应用于区块链节点,所述区块链中部署有智能合约,所述智能合约的合约代码对应的执行逻辑包括保单信息获取逻辑,所述装置包括:

验证交易接收单元,接收用户发送的保单信息验证交易,所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中指定有目标保单和待验证的保单信息;

获取单元,响应于所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的保单信息获取逻辑从区块链上已保存的所述目标保单中获取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对应的加密真实保单信息;

存储单元,将所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和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存储到所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的交易日志中,以供所述目标保单的投保人从所述交易日志中获取所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和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并采用零知识证明技术基于所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生成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的证明;

发送单元,将所述投保人返回的所述证明发送给所述用户,以供所述用户基于所述证明验证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

一种基于零知识证明的保单信息验证装置,包括:

处理器;

用于存储机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

其中,通过读取并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与基于零知识证明的保单信息验证逻辑对应的机器可执行指令,所述处理器被促使:

接收用户发送的保单信息验证交易,所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中指定有目标保单和待验证的保单信息;

响应于所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的保单信息获取逻辑从区块链上已保存的所述目标保单中获取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对应的加密真实保单信息;

将所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和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存储到所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的交易日志中,以供所述目标保单的投保人从所述交易日志中获取所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和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并采用零知识证明技术基于所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生成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的证明;

将所述投保人返回的所述证明发送给所述用户,以供所述用户基于所述证明验证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

本说明书一个实施例实现了,区块链节点接收用户发起的保单信息验证交易后,可以响应于所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调用智能合约中的保单信息获取逻辑从区块链上已保存的目标保单中确定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对应的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将所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和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保存到交易日志中,投保人可以基于该交易日志获取到所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和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生成零知识证明,然后可以将该证明发送给用户,用户可以基于该证明对待验证的保单信息进行验证。

采用上述方法,可以在不向用户暴露真实的保单信息的基础上,基于零知识证明技术给用户提供待验证保单信息对应的证明,既满足了用户的验证需求,又避免了真实的保单信息被泄露。

附图说明

图1是本说明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基于零知识证明的保单信息验证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2是本说明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保单存证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3是本说明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保单修改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4是本说明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基于零知识证明的保单信息验证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5是本说明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基于零知识证明的保单信息验证装置所在电子设备的一种硬件结构图;

图6是本说明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基于零知识证明的保单信息验证装置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这里将详细地对示例性实施例进行说明,其示例表示在附图中。下面的描述涉及附图时,除非另有表示,不同附图中的相同数字表示相同或相似的要素。以下示例性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并不代表与本说明书相一致的所有实施方式。相反,它们仅是与如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详述的、本说明书的一些方面相一致的装置和方法的例子。

在本说明书使用的术语是仅仅出于描述特定实施例的目的,而非旨在限制本说明书。在本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单数形式的“一种”、“所述”和“该”也旨在包括多数形式,除非上下文清楚地表示其他含义。还应当理解,本文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并包含一个或多个相关联的列出项目的任何或所有可能组合。

应当理解,尽管在本说明书可能采用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来描述各种信息,但这些信息不应限于这些术语。这些术语仅用来将同一类型的信息彼此区分开。例如,在不脱离本说明书范围的情况下,第一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第二信息,类似地,第二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第一信息。取决于语境,如在此所使用的词语“如果”可以被解释成为“在……时”或“当……时”或“响应于确定”。

随着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保险业务来规划个人资产,保险的形式也越来越丰富。相关技术中存在一种“单一投保人—多位保单受益人”的保险形式。

比如,某篮球俱乐部与某明星签订了工作合同,由于该明星的身体健康状态可以为俱乐部和赞助商带来经济效益,因此俱乐部为该明星投保一份运动员人身意外险,该保险的受益人包括俱乐部自身、该明星和各个赞助商。在这种保险形式中,通常由投保人(如上述例子中的俱乐部)和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并由投保人确定各位受益人的受益金额、理赔比例等。在这种情况下,各个受益人可能想要获知该保单中与自身相关的信息,但投保人出于隐私保护的角度又不想直接把这些信息原封不动地告知受益人,基于此,如何在保护投保人隐私的情况下使得受益人可以获知保单相关信息,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说明书提供了一种基于零知识证明的保单信息验证方法,可以不向受益人直接披露保单中原始的信息,但可以通过生成的零知识证明对受益人发起的询问进行回答,既保护了投保人的隐私,又满足了受益人的需求。

仍以上述例子进行说明,对于俱乐部而言,各个赞助商的受益金额可能会涉及商业机密,不可以直接把这一信息公布出去。对于赞助商而言,其可能只想确认自己是否属于受益人之一,并且想要知道自身的受益金额是否满足期望值,并不关心其他受益人是谁、其他受益人的金额是多少,因此可以通过零知识证明向该赞助商出示相应的证明,受益人可以通过该证明得到答案,且该答案不会暴露真实的、原始的保单信息。

下面对本说明书提供的一种基于零知识证明的保单信息验证方法进行说明。

所述方法应用于保险公司的区块链节点。

请参见图1,图1为本说明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基于零知识证明的保单信息验证方法的流程示意图,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02,接收用户发送的保单信息验证交易,所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中指定有目标保单和待验证的保单信息;

步骤104,响应于所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的保单信息获取逻辑从区块链上已保存的所述目标保单中获取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对应的加密真实保单信息;

步骤106,将所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和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存储到所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的交易日志中,以供所述目标保单的投保人从所述交易日志中获取所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和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并采用零知识证明技术基于所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生成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的证明;

步骤108,将所述投保人返回的所述证明发送给所述用户,以供所述用户基于所述证明验证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

下面对上述步骤进行详细说明。

本实施例所述方法可以基于区块链来实现,比如投保人节点、用户(比如受益人)节点和保险公司节点可以共同参与到区块链网络中,组成一个多方参与的联盟链。当然,本说明书所述方法并非限于联盟链。本说明书所述方法应用于保险公司的区块链节点。下面为了便于描述,将用户节点简称为用户,将投保人节点简称为投保人。

本实施例中,用户可能想要对目标保单中与自己相关的保单信息进行验证,比如用户可能想要验证目标保单中自身的受益金额范围是否达到了期望的范围,那么用户可以向保险公司的区块链节点发送保单信息验证交易,并且在该交易中指定目标保单和待验证的保单信息。比如,可以在该交易中携带目标保单的标识和待验证的受益金额范围。

保险公司的区块链节点接收到该保单信息验证交易后,可以响应于所述交易,调用智能合约来对该交易进行验证。

其中,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是在区块链上可以被交易触发执行的合约。智能合约可以通过代码的形式定义。以以太坊为例,以太坊作为一个可编程区块链,支持用户在以太坊网络中创建并调用一些复杂的逻辑。其核心是以太坊虚拟机(Embedded VirtualMachine,EVM),每个以太坊节点都可以运行EVM。EVM是一个图灵完备的虚拟机,通过它可以实现各种复杂的逻辑。本实施例中可以在智能合约中添加保单信息获取逻辑,并通过该保单信息获取逻辑获取目标保单中对应的真实保单信息。

在该逻辑中,可以先查找区块链上是否存在所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中指定的目标保单,比如可以根据目标保单的标识查找是否存在对应的目标保单。若不存在,则可以向用户返回未查找到对应目标保单的消息,并且还可以提醒用户重新发起保单信息验证交易。若存在,则可以从所述目标保单中获取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对应的真实保单信息。

其中,所述真实保单信息可以是加密存储的,如可以是利用投保人的公钥加密的,那么此处获取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后,可以将该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共享给投保人,投保人可以利用自身的私钥进行解密得到真实保单信息。采用这种加密处理的方法可以避免将原始的保单信息直接暴露,提高数据安全性。

本实施例中,智能合约在调用的过程中产生的调用结果(包括中间结果和最终的调用结果),通常都会以事件(Event)的形式,记录到调用该智能合约的那笔交易的交易日志(transaction logs),在节点设备的存储空间中进行存储。而需要与智能合约进行交互的链外实体,则可以通过监听节点设备的存储空间中存储的上述交易日志的方式,来获取智能合约的调用结果。

以待验证的保单信息为用户期望的受益金额范围为例,可以查找到该用户对应的加密真实受益金额,然后可以将该加密真实受益金额和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保存到所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对应的交易日志中,投保人可以监听所述交易日志,从中获取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和待验证的保单信息,以基于这些信息生成对应的证明。当然,投保人也可以采取其他方法获取到上述信息,比如投保人也可以采用解析区块的方法,具体可参照相关技术,本实施例在此不一一举例。

在一个例子中,投保人可以在链下生成证明。即投保人可以先对加密真实保单信息进行解密,然后采用零知识证明技术,基于所述真实保单信息生成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的证明。

在另一个例子中,投保人也可以在链上生成证明。比如,投保人也可以调用智能合约中的保单信息证明逻辑,先对接收到的加密真实受益金额进行解密,然后根据真实受益金额和待验证的受益金额,利用零知识证明技术生成证明。

其中,零知识证明技术可以是BulletProofs、zk-SNARKs(Zero-KnowledgeSuccinct Non-interactive Argument of Knowledge,简明非交互零知识证明)、zk-STARKs(Zero-Knowledge Succinct Transparent Argument of Knowledge,可伸缩性透明零知识证明)等等,具体生成证明的方法可以参照相关技术,本实施例对此不作特殊限制。

投保人生成所述证明后,可以将该证明发送给保险公司的区块链节点。保险公司的区块链节点接收到所述证明后,可以将该证明发送给用户,那么用户可以基于该证明对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进行验证。比如,当待验证的保单信息为用户期望的受益金额时,用户可以基于该证明获知自身实际的受益金额是否达到了其期望,若达到,则用户可以得到“是”的验证结果,若未达到,则用户可以得到“否”的验证结果。当然,该例子仅仅是示例性的说明,在实际应用中待验证的保单信息还可以为其他信息,用户得到的验证结果也可以为其他形式,本实施例在此不一一举例。

由以上描述可以看出,在本说明书的一个实施例中,区块链节点接收用户发起的保单信息验证交易后,可以响应于所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调用智能合约中的保单信息获取逻辑从区块链上已保存的目标保单中确定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对应的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将所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和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保存到交易日志中,投保人可以基于该交易日志获取到所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和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生成零知识证明,然后可以将该证明发送给用户,用户可以基于该证明对待验证的保单信息进行验证。

采用上述方法,可以在不向用户暴露真实的保单信息的基础上,基于零知识证明技术给用户提供待验证保单信息对应的证明,既满足了用户的验证需求,又避免了真实的保单信息被泄露。

下面从保单存证、保单修改、保单信息验证三个方面对本说明书提供的基于零知识证明的保单信息验证方法进行说明。

一、保单存证

本实施例所述保单存证的方法可以应用在保险公司的区块链节点上,请参见图2,所述保单存证的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202,接收投保人发起的保单存证交易,所述保单存证交易中携带基于同态加密技术加密得到的加密保单总金额和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

步骤204,响应于所述保单生成交易,调用智能合约中的保单存证逻辑对所述目标保单进行存证;

其中,所述智能合约中的保单存证逻辑用于实现以下步骤:

基于同态加密技术判断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之和是否等于所述加密保单总金额;

若是,则基于所述加密保单总金额和所述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生成目标保单,并将所述目标保单发布到区块链存证。

下面对上述步骤进行详细说明。

本实施例中,投保人可以事先与保单公司协商保单总金额并签订协议,并且投保人还可以在该协议中指定该保单的保单受益人,以及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受益金额。当然,在其它实施例中,投保人也可以指定各个保单受益人的理赔比例、各个受益人的类型,如是否为第一类受益人、第二类受益人等(不同类受益人理赔的优先级不同),或者也可以协商保单条款信息等等。下面以受益金额为例进行说明。

投保人可以在链下对保单总金额和各受益人的受益金额进行加密,以提高安全性,避免隐私泄露。下面以Paillier同态加密为例进行说明,当然,在其他实施例中也可以采取其他加密方法,本实施例对此不作特殊限制。

本实施例中,投保人可以任意选择两个大素数p和q,计算n=p*q,然后选择一个随 机数g,要求

其中,lcm为求最小公倍数,modn为对n取余得到的结果。

假设保单总金额为M,保单受益人的受益金额为

然后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的区块链节点发送保单存证交易,并且在该保单存证 交易中携带加密保单总金额C和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

保险公司的区块链节点接收到所述保单存证交易后,可以调用智能合约中的保单存证逻辑对该保单进行存证。即可以基于同态加密技术,判断各个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之和是否等于加密保单总金额,若等于,则可以基于各个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和加密保单总金额生成目标保单,并将目标保单发布到区块链上进行存证。存证的方法参照相关技术,本实施例在此不一一说明。并且,还可以对加密保单总金额进行保存,用于后续保单修改。

此处由于各个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加密保单总金额是采用同态加密技术加密得到的,那么可以基于同态加密技术的原理,不需要对这些加密数据进行解密,直接对加密数据进行计算,其得到的结果与解密后计算得到的结果相同。这样可以保证在目标保单存证的过程中也不会泄露原始的、未加密的数据,可以提高数据安全性,保护投保人的隐私。

值得说明的是,上述保单存证逻辑可以是与前述实施例中保单信息获取逻辑编写在同一智能合约中的,也可以分别写入两个不同的智能合约,对此不作特殊限制。本说明书中后文提到的智能合约中的逻辑都与此类似,即可以写入同一个智能合约,也可以写入不同的智能合约,后文将不再赘述。

本实施例中,除了可以对上述各个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加密保单总金额进行存证外,还可以对其他信息进行存证,如各个受益人的理赔比例、各个受益人的类型、目标保单中的指定条款等等。这些数据同样可以是加密的,对于需要进行诸如上述数学运算以验证的数据,可以采用同态加密方法,对于一些不需要进行数学运算以验证的数据,如文本类的保单条款信息,也可以采用其他加密方法,本实施例对此不作特殊限制。

二、保单修改

本实施例所述保单修改的方法可以应用在保险公司的区块链节点上,请参见图3,所述保单修改的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302,接收投保人发起的保单修改交易,所述保单修改交易中指定有目标保单和修改后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

步骤304,响应于所述保单修改交易,调用智能合约中的保单修改逻辑对所述目标保单进行修改;

其中,所述保单修改逻辑用于实现以下步骤:

基于同态加密技术判断修改后的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之和是否等于所述加密保单总金额;

若是,则将所述目标保单中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更新为修改后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

本实施例中,投保人可能想要对目标保单进行修改,比如修改目标保单中各个受益人的受益金额、理赔比例、受益人类型、保单条款信息。在本实施例所述场景中,保单总金额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预先商量好的,一般不进行修改,而各个受益人相关的信息和一些保单条款信息则可以由投保人自由修改。当然,在其他实施例中,保单总金额也可以修改,比如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发送修改保单总金额的请求,保险公司可以对该请求进行审核,若审核通过则可以修改保单总金额。

本实施例中,投保人可以给保险公司的区块链节点发送保单修改交易,并且在该修改交易中指定需要修改的目标保单和需要修改的保单信息。

比如,投保人可能想对某个受益人的受益金额进行修改,那么投保人可以对修改后该受益人的受益金额进行同态加密。可以下述公式(5)表示:

其中,

保险公司的区块链节点接收到该保单修改交易后,可以响应于所述保单修改交易,调用智能合约中的保单修改逻辑对目标保单进行修改。即可以先根据该交易中携带的目标保单标识查找是否存在对应的目标保单,若存在,则可以从该交易中获取修改后的保单信息并进行修改。

例如,修改后的保单信息为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则可以基于同态加 密技术判断修改后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之和是否等于该目标保单存证时投保 人提供的加密保单总金额,即可以判断

再例如,修改后的保单信息也可以为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理赔比例,则同样可以基于上述类似的方法对修改后各个受益人的加密理赔比例进行验证,并在验证通过的情况下进行修改。

再例如,修改后的保单信息也可以是指定保单受益人的受益人类型、指定保单条款信息,则可以利用这些信息对目标保单进行对应修改。

本实施例中,对目标保单进行修改后,智能合约中的保单修改逻辑还可以向投保人返回修改成功的消息。

三、保单信息验证

本实施例所述保单信息验证的方法可以应用在保险公司的区块链节点上。

本实施例中,用户可以向保险公司的区块链节点发送保单信息验证交易,所述区块链节点接收到该交易后,可以调用智能合约执行相应的逻辑进行验证。其中,智能合约可以包括保单信息获取逻辑和保单验证逻辑。下面结合这两个逻辑对保单信息验证的方法进行说明。

请参见图4,所述保单信息验证的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402,接收用户发送的保单信息验证交易后,判断是否保存有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对应的证明;若是,执行步骤404;若否,执行步骤406。

步骤404,将查找到的证明发送给所述用户。

本实施例中,上述步骤402和404可以是智能合约中的保单验证逻辑来实现的。当接收到用户发送的保单信息验证交易后,可以从该验证交易中获取待验证的保单信息,然后查找区块链上是否保存有所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对应的证明,若能够查找到,则可以直接将查找到的证明发送给所述用户,而不需要再让投保人生成对应的证明。这样可以提高验证效率。

其中,区块链上以保存的证明可以是历史产生的证明,即可以在每次接收到用户发送的保单信息验证交易,并接收到投保人发送的对应证明后,可以将这些证明保存到区块链上。具体将在下面的步骤中详细说明。

步骤406,调用智能合约中的保单信息获取逻辑,从区块链上已保存的目标保单中确定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对应的加密真实保单信息。

本实施例中,智能合约中的保单信息获取逻辑还可以先对待验证的保单信息进行初步验证。

在一个例子中,初步验证的条件与对应的目标保单无关,比如可以是验证用户发起的保单信息验证交易的次数是否达到次数阈值,若达到,则确定初步验证不通过。那么可以在从区块链上查找对应的目标保单之前,先对待验证的保单信息进行初步验证。

在另一个例子中,初步验证的条件与对应的目标保单有关。比如可以是验证用户的受益金额范围,不同保单针对受益金额范围的验证条件可能不同。那么可以先从区块链上找到对应的目标保单,然后获取该目标保单对应的受益金额范围的条件,基于该条件对待验证的保单信息进行验证。

举例来说,所述受益金额范围的条件可以是该受益金额范围的金额上下限之差小于最大差值阈值和/或大于最小差值阈值。其中,最大差值阈值和最小差值阈值可以预设。

比如,假设最大差值阈值为5000,最小差值阈值为1000,用户发送的待验证的受益金额范围为10000

当然,除了上述对用户发起的保单信息验证交易的次数、受益金额范围进行初步验证外,还可以对其他信息进行初步验证,比如用户是否具有验证权限、保单中的条款信息、受益人的受益比例、受益人的类型等等。

步骤408,将所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和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存储到所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的交易日志中,以供所述目标保单的投保人从所述交易中获取所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和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并采用零知识证明技术基于所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生成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的证明。

步骤410,将所述投保人返回的所述证明发送给所述用户,以供所述用户基于所述证明验证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

本实施例中,保险公司的区块链节点可以将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和待验证的保单信息保存到交易日志中,投保人可以对交易日志进行监听,以获取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和待验证的保单信息。然后投保人可以先对加密真实保单信息进行解密,得到真实保单信息,然后采用零知识证明工具,基于所述真实保单信息生成待验证保单信息的证明。

例如,当待验证的保单信息为受益金额范围时,生成的证明可以真实受益金额的范围表达式。比如,用户发送的受益金额范围可以是11000

当然,上述例子仅仅是示例性的说明,证明表达式中的13000、15000均是示例性例子,并不代表实际生成的证明。并且,为了便于理解,上述证明表达式以明文的方式来描述,但在实际情况下上述证明表达式为经零知识证明工具加密处理后的,并非以明文形式展示给用户。

此外,用户提供的待验证的受益金额范围除了可以是上述包含上下限的范围外,也可以是仅包含上限或者仅包含下限的范围,如x>10000、x<13000,本实施例在此不一一说明。

再例如,待验证的保单信息也可以为受益人的类型。比如用户可以询问自身是否属于第一类受益人,或者也可询问自身是否不属于第一类受益人。那么可以从目标保单中获取到该用户真实的受益人类型,然后生成对应的证明。用户接收到该证明后,同样可以将待验证的保单信息输入到该证明中,得到对应的答案。

步骤412,保存所述证明,并保存所述证明与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之间的对应关系。

本实施例中,步骤412可以是调用智能合约中的保单验证逻辑实现的。并且,步骤412可以在步骤410之后执行,也可以在步骤410之前执行,或者也可以并行执行,对此不作特殊限制。

本实施例中,当接收到投保人发送的证明后,还可以对该证明进行保存,并保存该证明与待验证的保单信息之间的对应关系。

比如,以待验证的保单信息为用户期望的受益金额范围为例,假设待验证的受益金额范围为10000

当然,除了上表1以外,在其他例子中所述对应关系也可以为其他形式,比如还可以包括受益人标识、保单标识等等。

本实施例中,由于待验证的受益金额的具体数值是由用户决定的,其可能是个性化的、多种多样的,比如可以是10000

表2

那么接收到用户发起的保单信息验证交易,并从中获取待验证的受益金额范围后,可以判断该受益金额范围是否属于10000~12000,若属于该范围,则可以将14000

当然,除了上述例子外,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得到待验证的受益金额范围和零知识证明之间的对应关系,比如投保人也可以对用户发起的待验证的保单信息进行预估,然后确定出一些对应的证明,将这些证明及其与待验证保单信息之间的对应关系发给保险公司的区块链节点进行保存。

由以上描述可以看出,在本说明书的一个实施例中,在接收到用户发送的保单信息验证交易后,除了可以将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和对应的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发送给投保人,以使投保人生成证明外,也可以查找区块链上是否已经保存有对应的证明,若是,则可以直接将查找到的证明发送给用户,而不需要投保人再次生成证明,可以大大提高验证效率。

与前述基于零知识证明的保单信息验证方法的实施例相对应,本说明书还提供了基于零知识证明的保单信息验证装置的实施例。

本说明书基于零知识证明的保单信息验证装置的实施例可以应用在电子设备上。装置实施例可以通过软件实现,也可以通过硬件或者软硬件结合的方式实现。以软件实现为例,作为一个逻辑意义上的装置,是通过其所在电子设备的处理器将非易失性存储器中对应的计算机程序指令读取到内存中运行形成的。从硬件层面而言,如图5所示,为本说明书基于零知识证明的保单信息验证装置所在电子设备的一种硬件结构图,除了图5所示的处理器、内存、网络接口、以及非易失性存储器之外,实施例中装置所在的电子设备通常根据该电子设备的实际功能,还可以包括其他硬件,对此不再赘述。

图6是本说明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基于零知识证明的保单信息验证装置的框图。

请参考图6,所述基于零知识证明的保单信息验证装置可以应用在前述图5所示的电子设备中。其中:

验证交易接收单元610,接收用户发送的保单信息验证交易,所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中指定有目标保单和待验证的保单信息;

获取单元640,响应于所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的保单信息获取逻辑从区块链上已保存的所述目标保单中获取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对应的加密真实保单信息;

存储单元650,将所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和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存储到所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的交易日志中,以供所述目标保单的投保人从所述交易日志中获取所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和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并采用零知识证明技术基于所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生成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的证明;

发送单元660,将所述投保人返回的所述证明发送给所述用户,以供所述用户基于所述证明验证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

可选的,当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为所述用户的受益金额范围时,所述保单信息获取逻辑在从区块链上已保存的所述目标保单中获取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对应的加密真实保单信息之前,还用于实现以下步骤:

判断所述受益金额范围中金额上限和金额下限的差值是否小于最大差值阈值和/或大于最小差值阈值;

若是,则从区块链上已保存的所述目标保单中获取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对应的加密真实保单信息。

可选的,所述装置还包括:

存证交易接收单元670,接收投保人发起的保单存证交易,所述保单存证交易中携带基于同态加密技术加密得到的加密保单总金额和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

存证单元680,响应于所述保单存证交易,调用智能合约中的保单存证逻辑对所述目标保单进行存证;

其中,所述智能合约中的保单存证逻辑用于实现以下步骤:

基于同态加密技术判断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之和是否等于所述加密保单总金额;

若是,则基于所述加密保单总金额和所述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生成目标保单,并将所述目标保单发布到区块链存证。

可选的,所述装置还包括:

修改交易接收单元690,接收投保人发起的保单修改交易,所述保单修改交易中指定有目标保单和修改后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

修改单元700,响应于所述保单修改交易,调用智能合约中的保单修改逻辑对所述目标保单进行修改;

其中,所述保单修改逻辑用于实现以下步骤:

基于同态加密技术判断修改后的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之和是否等于所述加密保单总金额;

若是,则将所述保单中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更新为所述修改后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

可选的,所述装置还包括:

保存单元620,接收所述投保人发送的所述证明后,将所述证明,以及所述证明与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之间的对应关系发布到区块链存证;

所述接收用户发起的保单信息验证交易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判断单元630,响应于所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调用智能合约中的保单验证逻辑判断是否保存有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对应的证明;若是,则将查找到的证明发送给所述用户。

可选的,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包括以下一种或多种:

受益金额范围;

是否属于指定类型的保单受益人;

是否不属于指定类型的保单受益人;

所述目标保单的指定条款信息。

上述装置中各个单元的功能和作用的实现过程具体详见上述方法中对应步骤的实现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对于装置实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对应于方法实施例,所以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其中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模块来实现本说明书方案的目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即可以理解并实施。

上述实施例阐明的系统、装置、模块或单元,具体可以由计算机芯片或实体实现,或者由具有某种功能的产品来实现。一种典型的实现设备为计算机,计算机的具体形式可以是个人计算机、膝上型计算机、蜂窝电话、相机电话、智能电话、个人数字助理、媒体播放器、导航设备、电子邮件收发设备、游戏控制台、平板计算机、可穿戴设备或者这些设备中的任意几种设备的组合。

与前述基于零知识证明的保单信息验证方法的实施例相对应,本说明书还提供一种基于零知识证明的保单信息验证装置,该装置包括:处理器以及用于存储机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其中,处理器和存储器通常借由内部总线相互连接。在其他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设备还可能包括外部接口,以能够与其他设备或者部件进行通信。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读取并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与基于零知识证明的保单信息验证逻辑对应的机器可执行指令,所述处理器被促使:

接收用户发送的保单信息验证交易,所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中指定有目标保单和待验证的保单信息;

响应于所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的保单信息获取逻辑从区块链上已保存的所述目标保单中获取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对应的加密真实保单信息;

将所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和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存储到所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的交易日志中,以供所述目标保单的投保人从所述交易日志中获取所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和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并采用零知识证明技术基于所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生成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的证明;

将所述投保人返回的所述证明发送给所述用户,以供所述用户基于所述证明验证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

可选的,当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为所述用户的受益金额范围时,所述保单信息获取逻辑在从区块链上已保存的所述目标保单中获取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对应的加密真实保单信息之前,还用于实现以下步骤:

判断所述受益金额范围中金额上限和金额下限的差值是否小于最大差值阈值和/或大于最小差值阈值;

若是,则从区块链上已保存的所述目标保单中获取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对应的加密真实保单信息。

可选的,在目标保单的存证过程,所述处理器被促使:

接收投保人发起的保单存证交易,所述保单存证交易中携带基于同态加密技术加密得到的加密保单总金额和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

响应于所述保单存证交易,调用智能合约中的保单存证逻辑对所述目标保单进行存证;

其中,所述智能合约中的保单存证逻辑用于实现以下步骤:

基于同态加密技术判断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之和是否等于所述加密保单总金额;

若是,则基于所述加密保单总金额和所述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生成目标保单,并将所述目标保单发布到区块链存证。

可选的,所述处理器还被促使:

接收投保人发起的保单修改交易,所述保单修改交易中指定有目标保单和修改后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

响应于所述保单修改交易,调用智能合约中的保单修改逻辑对所述目标保单进行修改;

其中,所述保单修改逻辑用于实现以下步骤:

基于同态加密技术判断修改后的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之和是否等于所述加密保单总金额;

若是,则将所述保单中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更新为所述修改后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

可选的,所述处理器还被促使:

接收所述投保人发送的所述证明后,将所述证明,以及所述证明与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之间的对应关系发布到区块链存证;

所述接收用户发起的保单信息验证交易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响应于所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调用智能合约中的保单验证逻辑判断是否保存有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对应的证明;若是,则将查找到的证明发送给所述用户。

可选的,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包括以下一种或多种:

受益金额范围;

是否属于指定类型的保单受益人;

是否不属于指定类型的保单受益人;

所述目标保单的指定条款信息。

与前述基于零知识证明的保单信息验证方法的实施例相对应,本说明书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以下步骤:

接收用户发送的保单信息验证交易,所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中指定有目标保单和待验证的保单信息;

响应于所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的保单信息获取逻辑从区块链上已保存的所述目标保单中获取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对应的加密真实保单信息;

将所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和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存储到所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的交易日志中,以供所述目标保单的投保人从所述交易日志中获取所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和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并采用零知识证明技术基于所述加密真实保单信息生成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的证明;

将所述投保人返回的所述证明发送给所述用户,以供所述用户基于所述证明验证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

可选的,当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为所述用户的受益金额范围时,所述保单信息获取逻辑在从区块链上已保存的所述目标保单中获取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对应的加密真实保单信息之前,还用于实现以下步骤:

判断所述受益金额范围中金额上限和金额下限的差值是否小于最大差值阈值和/或大于最小差值阈值;

若是,则从区块链上已保存的所述目标保单中获取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对应的加密真实保单信息。

可选的,所述目标保单的存证过程,包括:

接收投保人发起的保单存证交易,所述保单存证交易中携带基于同态加密技术加密得到的加密保单总金额和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

响应于所述保单存证交易,调用智能合约中的保单存证逻辑对所述目标保单进行存证;

其中,所述智能合约中的保单存证逻辑用于实现以下步骤:

基于同态加密技术判断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之和是否等于所述加密保单总金额;

若是,则基于所述加密保单总金额和所述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生成目标保单,并将所述目标保单发布到区块链存证。

可选的,还包括:

接收投保人发起的保单修改交易,所述保单修改交易中指定有目标保单和修改后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

响应于所述保单修改交易,调用智能合约中的保单修改逻辑对所述目标保单进行修改;

其中,所述保单修改逻辑用于实现以下步骤:

基于同态加密技术判断修改后的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之和是否等于所述加密保单总金额;

若是,则将所述保单中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更新为所述修改后各个保单受益人的加密受益金额。

可选的,还包括:

接收所述投保人发送的所述证明后,将所述证明,以及所述证明与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之间的对应关系发布到区块链存证;

所述接收用户发起的保单信息验证交易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响应于所述保单信息验证交易,调用智能合约中的保单验证逻辑判断是否保存有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对应的证明;若是,则将查找到的证明发送给所述用户。

可选的,所述待验证的保单信息包括以下一种或多种:

受益金额范围;

是否属于指定类型的保单受益人;

是否不属于指定类型的保单受益人;

所述目标保单的指定条款信息。

上述对本说明书特定实施例进行了描述。其它实施例在所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在一些情况下,在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动作或步骤可以按照不同于实施例中的顺序来执行并且仍然可以实现期望的结果。另外,在附图中描绘的过程不一定要求示出的特定顺序或者连续顺序才能实现期望的结果。在某些实施方式中,多任务处理和并行处理也是可以的或者可能是有利的。

以上所述仅为本说明书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说明书,凡在本说明书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说明书保护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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