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专利> 网络社区中审核群体真实性的方法及系统

网络社区中审核群体真实性的方法及系统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网络社区中审核群体真实性的方法及系统,所述方法包括:A.响应用户的群体创建请求;B.获取用户提交的群体信息及与所述群体关联的即时通讯群信息;C.根据所述群体信息及即时通讯群信息对群体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采用本发明提供的网络社区中审核群体真实性的方法及系统,能够在用户提交群体创建请求时,自动审核群体的真实性,提高了审核效率;由于关联了即时通讯群信息,群信息中可能会包含有群体的相关信息,从而能够根据即时通讯群信息审核群体的真实性,提高了创建群体的真实度。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102209045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公开/公告日2011-10-05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申请/专利号CN201010142469.0

  • 发明设计人 曾小俊;赵建伟;何晓明;吴云林;

    申请日2010-03-30

  • 分类号H04L12/58(20060101);H04L29/06(20060101);

  • 代理机构44224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何平;曾旻辉

  • 地址 51804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赛格科技园2栋东403室

  • 入库时间 2023-12-18 03:26:04

法律信息

  •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 2016-01-20

    专利权的转移 IPC(主分类):H04L12/58 登记生效日:20151230 变更前: 变更后: 申请日:20100330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 2014-02-19

    授权

    授权

  • 2011-11-23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H04L12/58 申请日:20100330

    实质审查的生效

  • 2011-10-05

    公开

    公开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互联网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网络社区中审核群体真实性的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网络社区通常会提供用户创建群体的功能,例如创建班级、公司、单位、协会等群体。在一些真实性要求比较高的社区中,需要审核群体的真实性。传统的方式是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即通过人工辨认用户提交的群体信息来实现真实性审核,需要使用大量的人力物力。一些网络社区为缓解审核真实性的压力,通过设定某些网络用户特定的权限,允许这些用户进入特定的网站浏览提交的群体信息,根据群体信息进行真实性审核。

然而,这种方式由于仍然采用的是人工审核,效率低下,当审核量比较大时,往往不能及时审核。另一个方面,由于网络用户的不稳定性以及审核质量不好控制的原因,这种审核方式后群体的真实度不高;而要提供特定的网站供这些具有审核权限的人查看提交的群体信息,则需付出开发和维护网站的成本;且网络用户能接触到用户提交的数据,具有安全风险,安全性不高。

【发明内容】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能提高审核效率的网络社区中审核群体真实性的方法。

一种网络社区中审核群体真实性的方法,包括:A.响应用户的群体创建请求;B.获取用户提交的群体信息及与所述群体关联的即时通讯群信息;C.根据所述群体信息及即时通讯群信息对群体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该步骤C具体可以是:查询所述即时通讯群信息中是否包含有群体的相关信息,若是,则审核通过,否则拒绝群体创建请求。

该步骤C具体还可以是:查询所述即时通讯群信息中是否包含有群体的相关信息,若是,则审核通过,否则,

判断所述用户是否第一次提交与所述群体关联的即时通讯群信息,若是,则拒绝群体创建请求,否则,根据所述群体信息及即时通讯群信息对群体的真实性进行人工审核。

该方法还可包括:当人工审核中拒绝群体创建请求时,记录用户提交的与群体关联的即时通讯群信息;所述步骤C还包括:当用户提交的与群体关联的即时通讯群信息有在人工审核中被拒绝的记录时,则拒绝所述群体的创建请求。

该步骤A之后还可包括:A’.获取用户的IP地址,判断所述IP地址是否在预设IP地址列表中,若是,则执行步骤B,否则拒绝群体创建请求。

而步骤A’中若所述IP地址在预设IP地址列表中,则进一步判断所述群体的名称是否在黑名单中,若是,则拒绝群体创建请求,否则,执行步骤B

此外,还有必要提供一种能提高审核效率的网络社区中审核群体真实性的系统。

一种网络社区中审核群体真实性的系统,包括:请求响应模块,用于响应用户的群体创建请求;信息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用户提交的群体信息及与所述群体关联的即时通讯群信息;审核模块,根据所述群体信息及即时通讯群信息对群体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该审核模块可以包括:查询模块,查询所述即时通讯群信息中是否包含有群体的相关信息;控制模块,当所述即时通讯群信息中包含有群体的相关信息时,审核通过,否则,拒绝群体创建请求。

该审核模块还可包括:判断模块,当即时通讯群信息中未包含有群体的相关信息时,判断用户是否第一次提交与群体关联的即时通讯群信息,若是,则通知所述控制模块拒绝群体创建请求,否则根据所述群体信息及即时通讯群信息对群体的真实性进行人工审核。

该系统还可包括存储预设IP地址列表、黑名单、群体信息、用户信息及与群体关联的即时通讯群信息的数据库,所述审核模块还用于当用户提交的与群体关联的即时通讯信息有在人工审核中被拒绝的记录时,拒绝所述群体的创建请求。

该信息获取模块还可用于获取用户的IP地址,所述审核模块判断所述IP地址是否在预设IP地址列表中,若是,则根据所述群体信息及即时通讯群信息对群体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否则拒绝群体创建请求。

所述审核模块还可用于当所述IP地址不在预设IP地址列表中时,进一步判断所述群体的名称是否在黑名单内,若是,则拒绝群体创建请求,否则根据所述群体信息及即时通讯群信息对群体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上述网络社区中审核群体真实性的方法及系统,根据用户提交的群体信息及与群体关联的即时通讯群信息,能够在用户提交群体创建请求时,自动审核群体的真实性,提高了审核效率;由于关联了即时通讯群信息,群信息中可能会包含有群体的相关信息,从而能够根据即时通讯群信息审核群体的真实性,提高了创建群体的真实度。

当即时通讯群信息中没有群体的相关信息时,还可以转入人工审核,进一步提高了审核后群体的真实度;结合IP地址和黑名单对群体进行过滤,能减少群体自动审核的信息量,提高审核效率;由于该方法和系统无需另外创建网站供指定人员进行审核,节约了资源和成本;且避免了大量用户接触到用户私密数据,提高了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是一个实施例网络社区中审核群体真实性的方法的流程图;

图2是一个实施例根据群体信息及即时通讯群信息审核群体真实性的方法流程图;

图3是另一个实施例网络社区中审核群体真实性的方法流程图;

图4是一个实施例网络社区中审核群体真实性的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5示出了一个实施例审核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图6是另一个实施例网络社区中审核群体真实性的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1示出了一个实施例网络社区中审核群体真实性的方法流程,该方法流程具体过程如下:

步骤S10,响应用户的群体创建请求。网络社区提供用户创建的群体可以有多种,例如班级、单位、公司、协会或一些对真实性要求比较高的组织等。用户登录网络社区后可申请创建群体,同时会提交所创建的群体的基本信息以及与该群体关联的即时通讯群。

步骤S20,获取用户提交的群体信息及与所述群体关联的即时通讯群信息。用户通过网络社区创建群体,通常也会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创建相应的群。即时通讯群是通过即时通讯工具所创建的群,这类群往往会含有一些描述信息,例如,班级群、公司群等,描述信息中可能包含有“计算机011班”、“经贸二班”、“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等信息。用户提交创建群体的请求时,同时会提交与所创建的群体关联的即时通讯群号码或群名称等信息。在一个实施例中,若用户未提交与群体关联的即时通讯群信息,可直接拒绝群体创建请求。另外,还可以获取用户的个人信息,预先设置一定的条件,当用户个人信息满足这些预设条件时,才进行下一步的处理过程。例如对于班级或公司的创建,预先设置用户的年龄必须满足一定大小才允许创建等。

步骤S30,根据所述群体信息及即时通讯群信息对群体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步骤S30的具体过程如下:

步骤S301中,判断即时通讯群信息中是否包含有群体的相关信息,若是,则进入步骤S302,否则进入步骤S303。通过获取用户提交的即时通讯群号码或名称等即可查找到即时通讯群的描述信息,进一步判断这些描述信息中是否包含有群体的相关信息,所谓相关信息即为能表示用户想要创建的群体的特征的信息。比如,用户想要创建班级,与班级关联的即时通讯群的描述信息中若含有“计算机一班”、“通信二班”等信息时,则表明该即时通讯群是班级群。又例如,用户想要创建公司,与公司关联的即时通讯群的描述信息中若含有“有限公司”、“科技公司”等信息时,则表明该即时通讯群是公司群。在另一个实施例中,当即时通讯群信息中没有群体的相关信息时,也可直接拒绝用户的群体创建请求。

步骤S302中,判断用户是否第一次提交与群体关联的即时通讯群信息,若是,则进入步骤S303,否则进入步骤S304。

步骤S303中,拒绝群体创建请求。可通过弹出信息框提示用户群体创建失败。

步骤S304中,进行人工审核。该实施例中,当用户不是第一次提交该即时通讯群信息时,表明用户想要多次关联该即时通讯群,为了防止自动审核可能出现的判断失误,当用户不止一次提交该即时通讯群信息时,记录用户提交的群体信息及与其关联的即时通讯群信息,由专门人员进行人工审核。在一个实施例中,当人工审核中拒绝群体创建请求时,则记录用户提交的与群体关联的即时通讯群信息。在下一次提交与群体关联的即时通讯群信息,若用户提交的与群体关联的即时通讯群信息有在人工审核中被拒绝的记录时,则拒绝群体的创建请求。

图3示出了另一个实施例中网络社区中审核群体真实性的方法流程,该方法流程具体过程如下:

步骤S100,响应用户的群体创建请求。

步骤S200,获取用户的IP地址。

步骤S300,判断所述IP地址是否在预设IP地址列表中,若是,则进入步骤S400,否则进入步骤S500。对于一些群体,例如班级,这种群体的用户通常是学生,会使用范围相对固定的IP地址(如教育网),通过整理各个学校的IP地址,得到预设IP地址列表。提交群体创建请求的用户的IP地址在预设IP地址列表中时,则允许创建,否则拒绝创建。

步骤S400,进一步判断群体的名称是否在黑名单中,若是,则进入步骤S500,否则进入步骤S600。黑名单是预先通过人工设定的,其中记录了被举报在网络社区中有恶意行为并被证实了的群体列表。

步骤S500,拒绝群体创建请求。

步骤S600,获取用户提交的群体信息及与群体关联的即时通讯群信息。

步骤S700,根据群体信息及即时通讯群信息对群体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关于步骤S700的具体过程如图2所示,在此则不再赘述。

图4示出了一个实施例中网络社区中审核群体真实性的系统,该系统包括请求响应模块10、信息获取模块20和审核模块30,其中:

请求响应模块10用于响应用户的群体创建请求。用户登录网络社区后可申请创建群体(例如公司、班级等),同时会提交所创建的群体的信息以及与该群体关联的即时通讯群。

信息获取模块20用于获取用户提交的群体信息及与群体关联的即时通讯群信息。即时通讯群信息包括群名称、群号码及群描述信息,群描述信息中可能会含有群体的相关信息。

审核模块30用于根据群体信息及即时通讯群信息对群体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5所示,审核模块30包括查询模块301、判断模块302和控制模块303,其中:

查询模块301用于查询即时通讯群信息中是否包含有群体的相关信息;判断模块302在即时通讯群信息中没有群体的相关信息时,判断用户是否第一次提交该即时通讯群信息,如是,则通知控制模块303拒绝群体创建请求,否则转入人工审核。当用户不是第一次提交该即时通讯群信息时,表明用户想要多次关联该即时通讯群,为了防止自动审核可能出现的判断失误,可记录用户提交的群体信息及与其关联的即时通讯群信息,由专门人员进行人工审核。在另一个实施例中,当查询模块301查询到即时通讯群信息中未包含有群体的相关信息时,也可直接通知控制模块303拒绝群体创建请求。

图6示出了另一个实施例中网络社区中审核群体真实性的系统,该系统除了包括上述请求响应模块10、信息获取模块20和审核模块30外,还包括数据库40。其中:数据库40用于存储预设IP地址列表、黑名单、群体信息、用户信息及与群体关联的即时通讯群信息。对于一些群体,例如班级,这种群体的用户通常是学生,会使用范围相对固定的IP地址(教育网),通过整理各个学校的IP地址,得到预设IP地址列表。而黑名单是预先通过人工设定的,其中记录了被举报在网络社区中有恶意行为并被证实了的群体列表。

在一个实施例中,当人工审核中拒绝群体创建请求时,则将用户提交的与群体关联的即时通讯群信息记录在数据库40中。审核模块30还用于当用户提交的与群体关联的即时通讯信息有在人工审核中被拒绝的记录时,则拒绝群体的创建请求。

在一个实施例中,信息获取模块20还用于获取用户的IP地址;审核模块30还用于判断获取的用户IP地址是否在预设IP地址列表中,若是,则根据群体信息及即时通讯群信息对群体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否则拒绝群体创建请求。在另一个实施例中,审核模块30还用于当获取的用户IP地址不在预设IP地址列表中时,判断群体的名称是否在黑名单内,若是,则拒绝群体创建请求,否则根据群体信息及即时通讯群信息对群体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上述网络社区中审核群体真实性的方法及系统,根据用户提交的群体信息及与群体关联的即时通讯群信息,能够在用户提交创建群体请求时,自动审核群体的真实性,提高了审核效率;由于关联了即时通讯群信息,群信息中可能会包含有群体的相关信息,从而能够根据即时通讯群信息审核群体的真实性,提高了创建群体的真实度。

当即时通讯群信息中没有群体的相关信息时,还可以转入人工审核,进一步提高了群体的真实度;结合IP地址和黑名单对群体进行过滤,能减少群体自动审核的信息量,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由于该方法和系统无需另外创建网站供指定人员进行审核,节约了资源和成本;且避免了大量用户接触到用户私密数据,提高了安全性。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去获取专利,查看全文>

相似文献

  • 专利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专利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