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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提高牦牛繁殖率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提高牦牛繁殖率的方法,包括:配种时间控制点、产犊时间控制点、断奶时间控制点;所述配种、产犊和断奶时间控制点之间实施繁育配套措施;所述配种时间控制点是7~9月;所述产犊时间控制点是4~5月;所述断奶时间控制点是7~8月;所述繁育配套措施包括配种公牦牛补饲、基础母牦牛营养调控和断奶犊牛培育。本发明技术与方法全面,操作方便,能充分发挥能繁母牦牛的繁殖潜能,可实现牦牛1年1产,增加牦牛的数量,有效提高牦牛的繁殖效率,宜于在牦牛选育与生产中使用。

著录项

法律信息

  •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 2017-05-17

    专利权的转移 IPC(主分类):A01K67/02 登记生效日:20170424 变更前: 变更后: 申请日:20130906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 2015-12-23

    授权

    授权

  • 2014-08-13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A01K67/02 申请日:20130906

    实质审查的生效

  • 2014-01-15

    公开

    公开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提高动物繁殖率的方法,特别涉及一种提高牦牛的繁殖率的方法。

背景技术

牦牛是以我国青藏高原为起源地的特色经济动物和世界屋脊的景观牛种,是我国宝贵的 遗传资源。我国数十亿亩的高寒草场牧草资源只能依靠牦牛、藏羊来转化为畜产品,青藏高 原高寒牧区牧民的生产、生活、文化、宗教等与牦牛有着密切的关系,牦牛在分布地区具有 不可替代的生态、社会、经济地位。

牦牛繁殖是牦牛生产中的基本环节,是增加牦牛数量、提高牦牛质量的必要前提。在自 然繁育牛群中,繁殖率一般为60%~75%,繁殖成活率为45%~75%。母牦牛初情期一般在1.5~ 2.5岁,初配年龄是2.5~3.5岁。牦牛繁殖力低,一般2年1产或3年2产,连产率低于 55%。母牦牛妊娠期平均255d(250~260d),具备1年1产的基本条件。但是,牦牛终年以 放牧为主,管理粗放,极大地限制了牦牛的生产效率。因此,研制一种提高牦牛繁殖率、实 现牦牛1年1产的方法显得十分重要。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解决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提高牦牛繁殖率的方法,本发明 方法利用牦牛生殖生理特点,结合青藏高原牦牛放牧特点与高寒牧区季节性生产规律,实现 牦牛1年1产,充分挖掘牦牛的繁殖潜能,提高牦牛的繁殖效率,不仅有利于调整牦牛蓄群 结构,而且便于牦牛选育与生产中组织管理与畜群周转。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提高牦牛繁殖率的方法,包括:配种时间点是当年7~9月、产犊时间点为次年4~ 5月、断奶时间点是产犊当年7~8月;所述配种、产犊和断奶时间控制点之间实施繁育配套 措施;所述繁育配套措施包括配种公母牦牛补饲、基础母牛营养调控和断奶犊牛培育;优选 的,所述方法是在青藏高原上进行。

在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断奶时间为分娩后90~100d,育肥出栏犊牛采取 放牧+补饲强度育肥措施,提供充足精料与青草;选留犊牛实行缺期断奶措施,缺期断奶时 间间隔5~10d,日补饲精料0.7~1.0kg。

在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配种公牦牛年龄4~9岁,体重不低于320kg;母 牦牛年龄4~10岁,体重不低于210kg。

在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种公牛补饲方案为:日补饲混合精料1.5~2.0kg, 放牧时自由采食,归牧后补饲营养舔砖和优质青草或干草。

在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配种公母牦牛数量比为1:5~20;所述种公牦 牛生长发育良好、健康,具有种用价值。

在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基础母牦牛营养调控采取补饲措施:配种期日均 补饲精料0.5kg,妊娠后期日均补饲精料1.0kg,哺乳期日均补饲精料1.0~1.5kg,同时补 饲营养舔砖与优质青干草。

在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犊牛培育措施是:出生10d后训练吃草料,出生 30d后每日补喂精料0.4~0.8kg。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本发明组织的牦牛繁育模式,能够充分挖掘繁殖母牦牛的繁殖潜力,提高牦牛的繁殖效 率,有利于调整牦牛畜群结构,增加牦牛数量,提高牦牛生产性能。其生产效率比2年1产 或3年2产体系增加30%~40%,繁殖成活率提高10%~15%。此1年1产提高牦牛繁殖效率 的方法,宜于在牦牛选育与生产中使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流程图。

图中:1、发情配种时间控制点;2、分娩产犊时间控制点;3、犊牛断奶时间控制点;4、 母牛营养调控时间关键点;5、犊牛培育时间关键点;6、牦牛补饲时间关键点;7、进入下 一生产周期。其中发情配种时间控制点1、分娩产犊时间控制点2与犊牛断奶时间控制点3 构成1年1产;牦牛营养调控时间关键点4是妊娠母牛营养供给与胎儿正常发育的关键期; 犊牛培育时间关键点5是保证犊牛生长发育与犊牛选育的关键期;牦牛补饲时间关键点6是 种公牛保持生产优良品质精液、基础母牛恢复体况并保持繁育生理正常的关键期;断奶后经 5~10d母牦牛开始产后发情,进入下一生产周期7。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实施例1

(1)一种提高牦牛繁殖率的方法,包括:配种时间控制点、产犊时间控制点、断奶时 间控制点;所述配种、产犊和断奶时间控制点之间实施繁育配套措施;所述繁育配套措施包 括配种公母牦牛补饲、基础母牛营养调控和断奶犊牛培育。

(2)所述配种时间控制点是7月;所述产犊时间控制点是4月;所述断奶时间控制点 是7月中旬。

(3)所述断奶时间为分娩产犊后90d,育肥出栏犊牛采取放牧+补饲强度育肥措施,提 供充足精料与青草;选留犊牛实行缺期断奶措施,缺期断奶时间间隔7d,日补饲精料1.0kg。

(4)所述配种公牦牛年龄5~8岁,体重不低于320kg;母牦牛年龄5~8岁,体重不低 于210kg。

(5)所述种公牛补饲方案为:日补饲混合精料2.0kg,放牧时自由采食,归牧后补饲营 养舔砖与优质干草。

(6)所述配种公母牦牛数量比为1:15;所述种公牦牛生长发育良好、健康,具有种用 价值。

(7)所述基础母牦牛营养调控采取补饲措施:配种期日均补饲精料0.5kg,妇娠后期日 均补饲精料1.0kg,哺乳期日均补饲精料1.2kg,同时补饲营养舔砖与优质青干草。

(8)所述犊牛培育措施是:出生10d后训练吃草料,出生30d后每日补喂精料0.5kg。

本实施例技术效果,母牦牛产犊率为91.5%,犊牛成活率为94.3%,繁殖母牦牛连产率 为82.4%。

实施例2

(1)一种提高牦牛繁殖率的方法,包括:配种时间控制点、产犊时间控制点、断奶时 间控制点;所述配种、产犊和断奶时间控制点之间实施繁育配套措施;所述繁育配套措施包 括配种公母牦牛补饲、基础母牛营养调控和断奶犊牛培育。

(2)所述配种时间控制点是8月;所述产犊时间控制点是4月下旬至5月上旬;所述 断奶时间控制点是7月下旬至8月上旬。

(3)所述断奶时间为分娩后95d,育肥出栏犊牛采取放牧+补饲强度育肥措施,提供充 足精料与青草;选留犊牛实行缺期断奶措施,缺期断奶时间间隔8d,日补饲精料0.8kg。

(4)所述配种公牦牛年龄5~8岁,体重不低于320kg;母牦牛年龄4~10岁,体重不 低于210kg。

(5)所述种公牛补饲方案为:日补饲混合精料1.5kg,放牧时自由采食,归牧后补饲营 养舔砖和优质青草或干草。

(6)所述配种公母牦牛数量比为1:20;所述种公牦牛生长发育良好、健康,具有种用 价值。

(7)所述基础母牦牛营养调控采取补饲措施:配种期日均补饲精料0.5kg,妊娠后期日 均补饲精料1.0kg,哺乳期日均补饲精料1.0kg,同时补饲营养舔砖与优质青干草。

(8)所述犊牛培育措施是:出生10d后训练吃草料,出生30d后每日补喂精料0.6kg。

本实施例技术效果,母牦牛产犊率为88.3%,犊牛成活率为91.7%,繁殖母牦牛连产率 为80.6%。

实施例3

(1)一种提高牦牛繁殖率的方法,包括:配种时间控制点、产犊时间控制点、断奶时 间控制点;所述配种、产犊和断奶时间控制点之间实施繁育配套措施;所述繁育配套措施包 括配种公母牦牛补饲、基础母牛营养调控和断奶犊牛培育。

(2)所述配种时间控制点是7~9月;所述产犊时间控制点是4~5月;所述断奶时间 控制点是7~8月。

(3)所述断奶时间为分娩产犊后90~100d,育肥出栏犊牛采取放牧+补饲强度育肥措施, 提供充足精料与青草;选留犊牛实行缺期断奶措施,缺期断奶时间间隔5~10d,日补饲精料 0.7~1.0kg。

(4)所述配种公牦牛年龄4~9岁,体重不低于320kg;母牦牛年龄5~10岁,体重不 低于210kg。

(5)所述种公牛补饲方案为:日补饲混合精料1.8kg,放牧时自由采食,归牧后补饲营 养舔砖和优质青草或干草。

(6)所述配种公母牦牛数量比为1:15~20;所述种公牦牛生长发育良好、健康,具有 种用价值。

(7)所述基础母牦牛营养调控采取补饲措施:配种期日均补饲精料0.5kg,妊娠后期日 均补饲精料1.0kg,哺乳期日均补饲精料1.5kg,同时补饲营养舔砖与优质青干草。

(8)所述犊牛培育措施是:出生10d后训练吃草料,出生30d后每日补喂精料0.4~ 0.8kg。

本实施例技术效果,母牦牛产犊率为90.4%,犊牛成活率为90.5%,繁殖母牛连产率为 81.1%。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 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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