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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债权融资的会计核算

机译:应收债权融资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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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规范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从事融资业务的会计核算,财政部印发了财会[2003]14号文件《关于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从事应收债权融资等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企业以应收债权融资的形式有: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将应收债权出售取得资金、应收债权贴现。规定中说明了对每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的原则,其中对附追索权的应收债权出售的会计处理和应收债权贴现的会计处理只是说明参照某种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没有详细的说明。笔者对此谈谈自己的看法。
机译:为规范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从事融资业务的会计核算,财政部印发了财会[2003]14号文件《关于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从事应收债权融资等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企业以应收债权融资的形式有: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将应收债权出售取得资金、应收债权贴现。规定中说明了对每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的原则,其中对附追索权的应收债权出售的会计处理和应收债权贴现的会计处理只是说明参照某种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没有详细的说明。笔者对此谈谈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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