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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管理规定

机译: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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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关于《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管理规定》的批复国函[1993]101号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务院批准《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管理规定》,由你局发布施行。附: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管理规定国务院一九九三年七月五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37号《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管理规定》于1993年7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局长蒋祝平1993年8月3日
机译:国务院关于《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管理规定》的批复国函[1993]101号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务院批准《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管理规定》,由你局发布施行。附: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管理规定国务院一九九三年七月五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37号《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管理规定》于1993年7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局长蒋祝平199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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