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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

机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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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已经1997年5月7日国务院第5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界线文字表述
机译:根据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已经1997年5月7日国务院第5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界线文字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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