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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民营企业家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

         

摘要

3月4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强调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三个没有变”,充分肯定非公经济的地位和贡献,就新形势下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提出部署要求,对民营企业提出了新期待和新要求。这些重要论述,为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中国经济活力指明了方向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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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商》 |2016年第7期|14-1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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