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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网恢恢——鲁明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判处死刑

         

摘要

正 1998年7月31日,原杭州万盛电子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鲁明林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犯董浩因参与虚开增值税发票35份,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995年6月,杭州市国税局拱墅分局将一份违章案件处理通知书移送到西湖分局稽查局,西湖分局稽查局从处理通知书中获悉,杭州万盛电子贸易有限公司经营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价税合计38万元。西湖分局稽查局当即对万盛电子贸易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该公司从1994年1月至1995年6月期间,共购卖增值税专用发票128份,已开出113份,所开发票价税合计8007万余元。而此间其银行帐户无存款往来,有明显的虚开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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