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浙江财税与会计》 >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必要性、范围及任务——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系列讲座之一

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必要性、范围及任务——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系列讲座之一

         

摘要

对于清产核资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历来都非常重视,曾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明确指出清产核资工作的目是“摸清、解困、管好”。省委、省政府对于此项目工作也非常重视,专门成立了“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从1992年到1995年,完成了对我省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从1996年到1999年开展了城镇集体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去年,我省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地紧接着展开,那么,为什么要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在哪些行政事业单位中开展此项工作?其中包含了哪些任务?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