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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强化主体责任、促进财力均衡、推动区域发展等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现代财政制度,促进浙江经济和生态文明更快更好地发展

     

摘要

《意见》提出,推进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逐步推进分行业分领域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工作。优化转移支付分档体系。优化完善转移支付地区分类分档体系,建立换档激励奖补机制。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地方税收增量返还奖励政策,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增收上交省当年增量部分,返还奖励给各市、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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