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浙江学刊 >风险预防视角下离婚冷静期的运行机制优化

风险预防视角下离婚冷静期的运行机制优化

     

摘要

离婚冷静期的正当性建立在婚姻制度的社会属性基础上,其以防范轻率离婚和家庭破裂风险为目的,国家以程序拖延为手段实施积极干预,契合行政法上的预防行政范式。这一制度所预设的风险未覆盖导致婚姻破裂的家庭暴力、虐待、不履行赡养或抚养义务等,程序拖延方式未能有效防范上述风险,行政与司法的叠加规制过重。离婚冷静期运行机制的优化,需以预防不履行家事义务和侵害妇女、儿童、老人利益等家事违法行为及其引发的家庭破裂风险为目的,充实"查明"职权,为不同离婚情形设置多样化处置手段。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