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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大环保工程的通知

         

摘要

正郴政发[2012]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为加快建设"两型社会",建设"生态郴州",以实际行动践行"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大环保工程的通知》(湘政发[2012]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实施湘江流域(郴州段)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氮氧化物减排工程、东江湖水环境保护工程、城镇污水处理及生活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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