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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内私自转让合同应认定为无效——牟某辉与王某青合同纠纷

         

摘要

裁判要旨。参与非公开定向增发股票的股东在限售期内私自转让股票,违反相关交易规则,明显可能影响其他证券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必然会损害到广大不特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因违背上市公司证券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从而动摇了上市公司股票持有和交易的基本价值立场,故应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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