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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假事件的职业规范

             

摘要

cqvip:1.传媒假事件是由传媒采编部门或记者策划并作为新闻进行报道。具有公共关系性质(包括记者的个人职业主义动机)的一系列活动。这与其他社会组织或传媒内部公共关系部门策划和实施的一般假事件不同,是由传媒采编部门或记者自编自导自演自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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