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青年与社会》 >成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法理学分析

成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法理学分析

         

摘要

环境利益是公共利益,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为保护环境利益而设立的司法制度,目的是通过诉讼程序,让任何一个个人、国家机关、组织能够以原告的身份请求法院保护环境利益。从法理上来分析,环境公益诉讼中赋予检察机关、行政机关、个人、组织原告资格,是因为他们具有法律主体资格,享有诉权,拥有环境利益、代表公共利益,能够以独立的法律人格,有权力(利)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以原告资格促请司法实施对环境利益的保护。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