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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社会组织无权可“傍”

         

摘要

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缓冲社会矛盾、调节政府和公民关系的重要环节。但在中国,一方面社会组织的服务性、公益性、自主性等积极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已有的社会组织公信力不高,有的甚至成为腐败链条的一环。从项目审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评估、企业改制、产权交易到协助地方“跑项目”等等,都有特定社会组织插手。社会组织异化现象值得高度关注,否则将会影响市场体制、政治体系和社会治理的健全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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