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新疆人大》 >乌市国税局认真落实税收“责任年”

乌市国税局认真落实税收“责任年”

         

摘要

2004年,乌市国税局提出要求,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干部要从六个方面统一思想,从三个方面转变作风,全面落实自治区国税局提出的税收工作"责任年"。一、要有规范的工作意识。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规范议事行为和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各极领导和全体干部只有不断提高规范行政行为的意识,克服领导意志决定一切,个人好恶代替规章制度,内心私欲支配行政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