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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背景下的北极熊保护——美国哥伦比亚地区法院北极熊濒危物种表列案评析

     

摘要

气候变化将对北极熊的生存构成巨大风险,因此,2005年2月16日,美国生物多样性中心向美国内政部提交请愿书,要求根据《濒危物种法》,将北极熊列为'受威胁'物种。但美国内政部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直至2008年5月5日方作出表列北极熊为'受威胁'物种的决定。在北极熊进入表列之后,生物多样性中心起诉该局,认为北极熊应该得到更高级别的保护,而阿拉斯加州、国际狩猎俱乐部等机构也提起诉讼,认为北极熊的处境没有达到应列为'受威胁'物种的要求。2011年纽约哥伦比亚地区法院裁决了此案,维持了鱼类与野生动物管理局的决定。原告上诉,2013年3月1日哥伦比亚地区巡回上诉法院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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