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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预警缘何“引而不发”--浅析我国现行雾霾预警启动机制

     

摘要

11月的首轮重污染天气从黑龙江开始,波及东北、华北地区30余个城市,污染程度之重、影响范围之广为历年少有。环保部派出的督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各地普遍存在着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及时、级别偏低的问题。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五条、九十六条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依据重污染天气预报信息,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预警等级并及时发出预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著录项

  • 来源
    《世界环境》|2016年第6期|86-86|共1页
  • 作者

    胡玲玲;

  • 作者单位

    北京大学法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2-08-17 1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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