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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污染者负担原则对《环境保护税法(草案)》的反思

         

摘要

为了控制和消除环境污染带来的不利影响,政府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此种费用一般由公共财政即一般纳税人承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1972年提出"污染者负担原则",政府应当要求污染者承担其造成的环境不利影响的而支出的费用。该原则要求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进行预防、控制和治理污染,

著录项

  • 来源
    《世界环境》 |2016年第1期|86-86|共1页
  • 作者

    于子豪;

  • 作者单位

    北京大学法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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