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女性天地》 >恋爱时微信发红包转账,是借款还是赠与?——法院不予认定含有特别含义的转款和微信红包为借款

恋爱时微信发红包转账,是借款还是赠与?——法院不予认定含有特别含义的转款和微信红包为借款

         

摘要

2017年1月,何某与朱某在一次朋友聚会上相识,双方互相加为微信好友并逐渐发展为恋人关系。同年2月至3月期间,何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朱某转账16笔共1.2万余元。此外,何某还通过微信红包方式向朱某发送红包10个共477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