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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保黑出租被抢 保险公司未告示仍须担责

         

摘要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上诉人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房山营销服务部与被上诉人武某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判决认为武某虽然有偿搭载陌生人乘坐被保险车辆致使车辆被抢,但由于保险公司在武某为车辆投保之时,未将保险合同条款交付武某,保险公司仍应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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