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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比较

         

摘要

深圳模式 深圳市自1994年后逐步构建了“国资委或国资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企业”三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模式。1996年,以三家市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正式运作为标志,“三个层次”管理模式基本建立。其中,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构建和运作是核心环节。它由国资委授权,代表政府对相应国有资产直接行使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经营者等投资者的权益,具体从事国有资产产权经营和资本运作,但没有任何行政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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