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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云南红河新街水电站和青海黄河茨哈峡水电站开展前期工作

         

摘要

2012年1月20日、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办能源[2012]157号、3263号”文复函云南省和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同意云南红河新街水电站、青海黄河茨哈峡水电站开展前期工作。新街水电站装机容量9万kW,由红河广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管理。茨哈峡水电站装机容量初步定为200万kW.由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管理。复函要求要高度重视电站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工作.将帮助移民群众脱贫致富和促进库区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水电开发的重要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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