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人民之声 >我省设区的市立法工作高标准起步高质量推进——加强审查指导 注重务实管用

我省设区的市立法工作高标准起步高质量推进——加强审查指导 注重务实管用

     

摘要

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广东21个地级以上市均享有了地方立法权。为把立法体制改革决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及省委的部署要求,以理论武装为根本,以制度机制为保障,以能力建设为支撑,加强和改进对设区的市法规审查指导工作。至2021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共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含决定)215件,其中新制定法规140件,修改44件,废止31件;在新制定的123件实体性法规中,城乡建设与管理类65件,环境保护类41件,历史文化保护类15件,其他2件,有效保障和促进了各地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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