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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孙瑜贪污受贿获刊18年

         

摘要

8月31日上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孙瑜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孙瑜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6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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