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城市垃圾处理技术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

     

摘要

(续2004年第4期)第二十条特许期结束后的移交(1)明确特许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移交的有形、无形资产内容及完好程度。(2)明确最后恢复性大修的时间、范围和要求,以及移交验收程序。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