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城市道桥与防洪》 >生态环境部发布建设项目环评新规,建设单位可自行编制环评报告

生态环境部发布建设项目环评新规,建设单位可自行编制环评报告

         

摘要

11月1日起,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也可自行编制环评报告。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深化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保障环评工作质量。《办法》严格落实法律要求,不再强制由具有资质的单 位编制报告书(表),明确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也可自行编制报告书(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