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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发布河湖管理范围通告

     

摘要

日前,青海省发布《关于黄河等十河三湖管理范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并开始执行。《通告》明确了黄河、黑河、巴音河、柴达木河(香日德河)、大通河、布哈河、长江、澜沧江、格尔木河、那棱格勒河及扎陵湖、鄂陵湖、苏干湖的河湖管理范围。指出黄河等十河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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