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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集中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

         

摘要

2015年初,湖南省长沙市政府将商标权管理职能划转市知识产权局,引发该省工商管理局质疑。该质疑有其必要,但长沙市政府知识产权行政体制改革于法有据,也符合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我国行政体制改革方向。总体上讲,世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分"二合一"、"三合一"和"分别管理"三种模式,但各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呈现集中化趋势。推动这一趋势的主要因素包括工商业的影响、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需要、全球化的博弈以及技术的变迁。我国现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高度分散,采专利、商标、著作权、农业植物新品种、林业植物新品种等"分别管理"模式。应该尽快改革我国现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采取"三合一"集中统一管理模式,以适应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和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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