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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法学与现代中国的法理建构

     

摘要

汉语法学以历史法学为理论基石并秉据法学历史主义的方法和进路,历史法学的“支援意识”在此转化为汉语法学的“集中意识”.但从历史法学上升到汉语法学,期间有个重要的超克,那就是从浪漫主义的民族文化诉求转向历史之为公器的普遍主义反思,从私法概念与规则体系的提炼转向现代国家的法理建构.历史与政治,构成汉语法学之二柄,是理解与创发汉语法学的不二法门.这不仅是传统历史法学的政治成熟,更是现时代立法与法学的时代使命.汉语法学力求于学术积累和语文作育中创建一种关于中国人世秩序的理论体系、法权安排和政治正义,一种基于中华文化自觉的现代中国的法理建构.国家理性的精神指引,优良政体的法权安排,家国天下的普遍秩序,构成了基本的法理图景,此即许章润教授念兹在兹的“自由民族主义共和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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