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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破除的“红旗法案”

         

摘要

所谓“红旗法案”是人们对1865年英国出台的《机动车法案》的嘲笑。当时机动车刚刚问世,人们认为这是一种危险的车辆,且与传统交通工具马车产生了矛盾。于是当局便出台规定,机动车上路必须由3人驾驶,其中一人在车前50米执红旗引导,目的旨在限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4公里,让汽车等于马车。这部法案直到1895年才被废止。结果耽误了30年的时间,使英国失去了成为汽车大国的机会,让美国抢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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