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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滋事被判刑

         

摘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同德乡六桥村的梁立旺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6年12月12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9年8月23日刑满释放。近日,宜州市人民法院以梁立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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