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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的政策关于大力发展

         

摘要

“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把合作社定位为“基本主体”、“新型实体”和“有效载体”,将合作社地位和作用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对推进农民合作社健康规范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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