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乡镇论坛 》 >北京:养老服务合同拟设7天冷静期

北京:养老服务合同拟设7天冷静期

         

摘要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养老机构监管相关工作要求,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北京市民政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2021年养老机构版)》示范文本。该示范文本对养老机构的入住条件及程序,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违约责任,纠纷的解决方式等多方面进行了规范引导。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